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无良小道>第一百七十六章:雨林探险

热带雨林原住民的寿命,远远低于非雨林地区,就是因为温热的气候是滋生细菌的温床。在别处,身被划破一道口子,最多几天就能结痂,但是在这里十有**要溃烂,只是或轻或重之别而已。

虽然热难当,但是我身仍然穿着厚厚的牛仔服,裤脚和袖口都扎的紧紧,以防止毒虫钻进来,头戴着特制的安全帽,手戴着手套,暴露在外面的皮肤,也都涂了防虫的药膏。

据说当年中国四十万远征军,在热带雨林跟日本鬼子血战,伤亡约二十万左右,其中有一半人是死于疾病和毒虫之口。

一位幸存的老兵是这样描述雨林的:我们走着走着,就会有人突然倒下,由于中毒和病死的人太多了,没时间也没有力气全部埋葬,只能倒在哪就死在哪。我们亲眼看着自己的手足一个个的倒下去,却只能忍着悲痛继续前进,他们连最基本的葬礼都没有。走了一截,我们再回头看时,发现他们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血肉都被虫子吃光了,我们知道当我们的身影消失时,他们连骨头都不会有了,其余的野兽会吃光他们的。

鉴于此处的环境太过恶劣了,所以在太阳还很高的时候,我就打算安营扎寨了。

此处不比我老家,我对这里的环境非常陌生,必须小心谨慎,哪怕是夜晚睡觉之类的事情,我都要做万全的准备,因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命丧于此。

我选了一棵巨大的古木,爬了去,用斧子砍了一些树枝,搭了简易的树屋和一张简单的床,然后又在周围撒了一些防虫的药粉。

等我忙完之后,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我吃了一些压缩饼干,喝了一些矿泉水,就睡下了。

午夜时分,漫天的繁星消失了,乌云遮住了整个天空,闪电在天空中扭着妖冶的舞姿,惊天动地的雷声,一阵接着一阵,如注的暴雨从云层中倾泄而下。

幸好,我没有偷懒,提前搭建了树屋,并在树屋的顶苫了厚厚一层宽大的树叶,才得以在暴雨中有一个干燥的小窝,供我安然入睡。

如果我像在涂山丛林里那样,把自己绑在树就睡,那么此刻我已经变成了落汤鸡,白天能热死人的雨林,在暴雨中很快就变成了深秋了。

阵阵寒意,不断的袭来,令我直打寒噤。

在这样的低温下,再被暴雨淋一夜,第二天会怎样,完全可以想象到,估计不是高烧,也是重度感冒。

不过,暴雨也不完全是坏事,最起码能让大型猎食动物不敢再丛林中四处乱窜了,这也能勉强算是丁点的好处吧。

雨整整下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天就放晴了。

炙热的阳光,再次把丛林变得燠闷难耐,林中的积水受到阳光的蒸发,升腾起阵阵热浪,令人喘不过气来。

我左手拄着木棍,右手提着斧子,踩着积水,披荆斩棘,缓慢的向前摸索着,在天黑之前,我像昨天一样,为自己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树屋,在里面过了一夜。

睡到深夜,我的左小腿部传来一阵剧痛,我立刻就痛醒了,猛地坐起身,打开电筒,卷起裤管,发现不知何时,一只蚂蟥钻进了我的裤子里。

它的身体大约有二寸长,原本跟细线似的的身躯,由于吸饱了鲜血,变得有犹如小毛线了,它的嘴里有麻醉剂,所以它吸血的时候,我感觉不到疼痛。

谁知,这家伙太过分了,吸饱了血,还不愿意走,居然往我腿的肉里钻,妄想永久的寄生在我的身体里,在这个鲜血充足的地方繁衍后代,来个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它嘴里的麻醉剂只能表面和局部麻醉,还无法做到深层次的麻醉,所以它一钻,就立刻就把我痛醒了。

它柔软的身躯有一半已经钻进我腿的肉里了,还有一半留在外面,我捏着它外露的身躯,却不敢使劲拽,我生怕把它弄断了。

要知道蚂蟥最奇特的本领就是,如果它断为两截,不是死亡,而是变成两只蚂蟥,也就是说,我必须小心翼翼的把它完整的弄出来,不能让它断了。

否则,它断了的那一截,就有可能寄生在我的身体里,想想就觉得恶心。

我轻轻的把它往外拖,它却执着的向肉里钻,弄了几分钟都没有弄出来,这是何等的令人恼火?

完了防止万一,我一咬牙,抽出腰间的匕首,在自己的腿切了一道细小的口子,这才把蚂蟥完整无缺取了出来。

我在伤口敷了一些消炎药,然后拿出打火机,对那只蚂蟥宣判了火刑。

它的再生能力超强,只有把它化为灰烬,我才能放心。

处理完毕之后,倒头继续睡觉。

第二天起来检查伤口,不出所料,虽然及时了消炎药,但是仍然没能阻止伤口发炎,好在伤口非常小,不至于影响行动。

吃了一些饼干,继续前进。

走了几个小时,碰见了一条手臂粗的花斑蛇,这种蛇类我们那里没有,所以我叫不名字,但是从它五彩斑斓,色彩艳丽的花纹,我就知道:这家伙剧毒无比。

好在它的体型没有威胁,只要不被它咬到,完全可以无视它。

我打算绕开它,可是它极具攻击性,不愿意就这么放我离开,主动发起了攻击,箭一般的向我射了过来。

我发出一声嗤笑,挥起斧子将它斩做三段,真是不知死活的长虫,连许仙那样的文弱书生都能日和谐你祖宗,何况我这个妄大胆呢?

擦干斧子的蛇血,继续深入,走了一截,我突然自觉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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