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洛笑了笑说道:“我为什么要担心,你们出版社拒不拒绝我其实对我来说一点关系都没有!”
“为什么?”
“因为你们如果拒绝了我,损失的是你们自己,我大不了字再换一家出版社即可!”楚洛道。
“哦,看来小弟弟你对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姜胜男笑着说道。
“信心当然有了,不然我也不会来这里了,但是千里马常有,然伯乐不常有,再好的作品也得有识货的人才行。”楚洛道。
“你的口才很好,说的我都被你的话勾起了兴趣。既如此那就让我看看你的千里马长啥样!小弟弟你先坐一会儿,待我看看你的作品!”
说完姜胜男便拿起楚洛的文稿看了起来!
这是一份儿手写的书稿,作为一个职业审稿人,姜胜男最怕的就是看手稿,因为绝大多数人的手稿那叫一个乱啊,通常在一份儿手稿中你能看到几乎所有的修饰手法和符号,而且有些书稿还是多次修改,除了原作者外旁人根本就看不懂。
但是眼前的这份儿手稿却不一样,首先这份儿手稿字迹工整有力,每一个字都是那样的铿锵有力,给人以舒服的感觉。其次这份儿手稿似乎是后来誊抄的,并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修饰手法。
单单这一点就让姜胜男对眼前这个小男生刮目相看,同时暗自决定,只要楚洛的作品不是太差的话,她就签了。
翻开第一页,一行雄劲有力的文字映入眼帘:“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