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感染体>第一百七八节 新鲜的肉汁

很柔软,具有韧性,底部甚至带有一个个吸盘。

方文中发现,在自己身体下面的泥土里,钻出几条蚯蚓。

也许是细胞之间的相互融合,也可能是病毒对其它生物附带产生的效果。总之,方文中没有长成手脚,肩膀和大腿上的伤口中间出现了触手。它们的尖端分叉,还是像人类手指一样的五条,而且很长。

方文中非常恐惧。他知道自己变成了怪物。那个时候,他丝毫没有复仇之类的念头,而是无比惶恐的想要找地方藏起来。开什么玩笑,这个样子怎么出去见人?别人一定认为我是章鱼,而是还是人类和章鱼精卵结合的变异品种。

用触手行动,还是没有腿脚方便。方文中感觉很是别扭,仅仅依靠腿脚位置的触手,根本无法站立。没办法,他只能趴在地上,手脚并用着前行。

他很快发现了这种行动方式好处,速度要比人类行走更快,甚至超过了正常速度的奔跑。

中午的时候,方文中觉得肚子饿了。

他想吃糖。

他知道附近有个杂货店。上次开车带着张琴出来玩的时候经过这一带,还下车给张琴买过口香糖。

杂货店的门开着,一个穿着红汗褂的壮汉手里握着刀,砍翻了一头行尸。

壮汉是杂货店老板。方文中记忆力不错。不要说是几个月前见过的人,就算是十四岁时候欺骗幼儿园小女孩脱裤子给他看的事情,方文中仍然记忆犹新。

壮汉很厉害,一刀就砍掉了行尸的头。方文中在旁边看的心惊肉跳,情不自禁排起了巴掌,为壮汉叫好。

他忘记了自己已经变异,现在是一个半人半蚯蚓的怪物。

壮汉红着眼睛,拎着带血的菜刀冲过来。估计他也是头一次遇到方文中这种奇形怪状的家伙,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方文中左脚上挨了一刀,他惨叫着,用双手……应该是两条触手抱住壮汉,将其牢牢捆住,动弹不得。

方文中直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与壮汉之间的对话。

“我要糖!我只要糖!别逼我,我不想这样。”

“要尼玛个逼呢糖!憨杂种!臭怪物!死变态!”

“我不想杀人,我要糖!”

“要哪样都某的。滚,放开老子,否则老子整死你!”

方文中觉得很无奈。尼玛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居然还要整死我……与其这样,不如我先下手为强,先整死你再说。

他张嘴就朝着壮汉的脖子咬下去。

方文中第一次尝到了人血的味道,也吃到了鲜美的生肉。

他不想要什么糖了。

有肉吃,还要个屁的糖。

有些事情不用人教,自己就会。这是生物的本能,从血脉基因里就流传下来。

方文中抱着被自己啃断喉咙的壮汉咬了几口,忽然觉得这样吃不太舒服,而且壮汉的肉太硬,自己的牙齿对付不了。

于是,他把壮汉的脑袋扔掉,直接把手从脖子上断开的伤口伸了进去。

触手上有吸盘。

不,不仅只是吸盘这么简单。

方文中觉得,自己的身体和从前不一样了。短短一夜之间,自己的整个食物概念和生理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不需要什么牙齿,无论捕猎还是进食,牙齿都没有用处。触手内部有很多条管道,能够释放出一种酸液,对捕捉到的猎物进行融化,然后通过触手末端的吸盘对其吸收。

这是一种与苍蝇差不多的进食方式。

不,不是相似,应该是完全相同。

方文中发现自己在进食的同时,也在开始排泄。出口不是原来的***而是腿脚上的另外两条触手。它们末端的吸盘会源源不断流出各种排泄物,比大便还臭。

这种发现让方文中觉得很尴尬。从小到大,他一直很讲卫生,无论出门或者在家,都要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喷上男士香水。可是怎么也想不到,现在居然会做出一边吃饭一边拉屎的可怕举动。

那个壮汉真的很好吃。方文中更够感觉到他正在融化。伸进尸体内部的触手非常灵活。从胸腔到腹腔,到处喷洒酸液。尸体肚子渐渐鼓了起来,方文中连忙张口吮吸着,把这些融化的肉糜统统吸入身体。

那其实就是一些脓水。当然,从生物学家的眼光来看,这种东西营养丰富。苍蝇蚊子蜘蛛都很爱吃。它们没有牙齿,只能吮吸这类肉汁。

方文中坚定不移的认为,这就是肉糜,不是什么见鬼的脓水。好好的一顿饭,不要搞得那么恶心好不好?老子是人……虽然长得有些奇怪。

壮汉的尸体很快瘪缩下去,只剩下一张褐黄色的皮。方文中pēn_shè出来的酸液实在太厉害了,连骨头都被融化。他小心翼翼控制着酸液的喷吐,尽量不要腐蚀破坏皮肤。直到最后,才把皮肤也全部溶解,然后吸收。

吃饭就要有吃饭的优雅,要做个上等人。吃相粗鲁那是民工才会搞出来的事情。方文中妈妈从小就这样教育他。

好吧!我现在就是一条蚯蚓。

方文中认命了。

这个新身体也有不好的地方。方文中发现自己饿得很快,也长得很快。

刚把壮汉吃完,身体就变大了一些。至少要比原来的体积增加了百分三十。

对这种事情,方文中觉得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毕竟,壮汉很高,很魁梧,那么多骨头血肉统统吞进肚子里,总要被消化。那么身体迅速变大,也就顺理成章。

这个新发现让方文中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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