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看城里的商业区,差不多都是你的地盘。你知道,我不贪心。只要不冒犯我,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我不是这里本地人,我是一个拳手。我的帮派名字叫做“怒雷”,我也一直管束手下服从这里的规则,老老实实交钱从你手上购买食品、药物、子弹和女人……可就算是这样,你的利润还有多少?”
弗拉索夫用力咬紧牙关,恶狠狠地盯着曹新能,仿佛一头随时准备扑上去啃断他喉咙的野兽。
这个该死的中国人,把话说的太直接了。
现在的确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喜欢的好时节。可是曹新能说的问题也很令人心焦————人太少了,直接导致顾客群体大幅度缩减。这座城市繁荣时期有上百万人,现在最多只剩下几万。即便是在闹市,人群也显得稀稀拉拉。
病毒爆发的时候,弗拉索夫亲手把自己最憎恨的警察局长吊死在路灯杆上。那家伙其实比黑帮更像黑帮,无论什么钱都要上来分一份,据说他还吃过不下十个chù_nǚ。那家伙的下场很惨,胖胖的尸体腐烂以后什么也没有剩下。现在,死人过多也问题也开始困扰弗拉索夫。尽管没人过问他的生意,收入却大幅度缩水,帮派成员也越来越少。
总而言之一句话:弗拉索夫现在混得根本不像是掌控一个城市的黑帮大佬,更像是和平年代贫民窟里的高级乞丐。
强压着怒火,弗拉索夫盯着曹新能那张该死的脸,低声问:“你给我的建议就是合并?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曹新能线条粗犷的脸上露出邪恶笑容:“你想要什么?或者应该说,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待遇?”
待遇?
这个名词对弗拉索夫来说很是新鲜。他凝神思考了几秒钟,隐隐约约觉得好像有所明悟。
“你能给我什么?”
弗拉索夫犹豫了一阵子,一边发问,一边从大衣内袋里摸出一个银色的扁酒壶,拧开盖子,递了过去。
“我能给你的东西,远比你想象中要多的多。”
曹新能也不客气,接过酒壶仰脖灌了一口。火辣辣的酒精饮料顺着喉管笔直流入身体。这是品质上佳的龙舌兰酒,入口的感觉就像硫酸,覆盖在咽喉食道上的粘膜会被这种烧酒彻底腐蚀,让饮用者根本感觉不到第二口是什么味道。
这里的人就喜欢烈酒,他们管所有白酒都叫做“伏特加”。弗拉索夫扁酒壶里的这种龙舌兰还算不错,回味绵长,只是刚入口的感觉实在很糟糕,曹新能甚至觉得那是难喝到极点的毒药。
酒的回味的确不错,曹新能忍不住又灌下去第二口。高浓度酒精是他感觉脸庞消失了,随即感觉不到鼻子的存在。这里所指当然是嗅觉,进而双手都变得有些麻木。
“我说,你想变得像我一样吗?”
带着酒精的麻醉效果,曹新能挥舞着扁酒壶大声喊叫。他挺直胸脯,黑色的头发被理成很短的平头,冷峻的脸上显出几分狂热,腰身结实,粗壮的手臂上肌肉贲张,高大的身子挡住了空油桶里冒出的火焰,在地面上拖出很远的黑色阴影覆盖了大片面积。
“变得像你一样?”
弗拉索夫显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显得很疑惑:“什么意思?”
曹新能咧嘴大笑着,浓烈酒气从他的毛孔里渗透出来,豪放的声音在旧厂房里回荡:“你知道我在地下拳斗场的战绩。我以前不是你们这里的人,我是外来者。我在拳斗场上前前后后赢了一百零八场,所有的对手都死了。我可没用武器,也没有什么卑鄙的阴谋诡计。我赢得正大光明。我记得,你曾经是我的观众。”
这些话所言非虚,弗拉索夫听了也频频点头。
“野兽”的名头在这里非常响亮。连赢一百零八场的记录至今为止没人能够打破。从第一场拳赛开始,曹新能的对手至少都是三个以上,最多的时候达到五个。觉得徒手格斗不过瘾,也为了让拳赛场老板和自己多赚点钱,曹新能甚至提出“让对手持械,我自己空手”这种可怕的建议。
有了第一场赛事压倒性的胜利为基础,哪怕比这更疯狂的建议,拳斗场老板都会仔细考虑。观众也不是傻瓜,他们会分析拳赛双方的强弱优势,自然会毫不犹豫买持有武器,而且人多的一方赢。
只有极少数眼光不错的赌徒才能赢钱,其中就包括弗拉索夫。他前前后后通过曹新能赢了大量食品和武器。如果不是因为这样对曹新能心生好感,也不会站在这个地方跟他说话。
那些对手死得很惨。曹新能似乎喜欢暴虐的打法,不是直接用拳头把某人脑袋砸爆,就是当场砸断某人的脊梁骨。他身材高大,与其他对手比较起来,占据了优势。可是他反应灵活,拳赛中从未被武器杀伤,即便是最简单的刀伤也没有。尤其是那些想要互相配合趁机偷袭的家伙,无一例外都在他手上死得很惨,甚至被他倒提着,双手抓住对方双腿,当着观众的面,把活人硬生生撕成两半。
尽管输了钱,观众仍然喜欢残暴和刺激。他们的愤怒可以用鲜血和人命抚平,只要看到赛场上害得自己输钱的家伙惨死,就会多多少少感觉到心理平衡,最多只是抱怨几句,不会发誓赌咒什么“以后老子再也不赌”之类的空话。
“想拥有我这样的力量吗?”
曹新能轻描淡写地说着,张望四周,随手从旁边废弃的机械工作台上拿起一根废钢筋。
那是一根直径约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