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感染体>第六百三十节 给脸不要脸

王印江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中。

“那时候很惨,很多人死了。我也是被强迫着学会用刀子砍人……不要误会,我没有开玩笑。小郑你可能不明白,其实像我这种人,准确地说,应该是我这类人,才是真正愿意天下和平,发自内心绝对不会想要什么战争的。”

郑小月眯起了眼睛。

王印江的话有些令人费解,足足过了半分钟,郑小月才弄明白,他话里所指“这类人”的意思。

“官员?”

郑小月试探着问:“还是有钱人?”

“两者都是。”

王印江苍老的脸上显出几分疲惫:“我们根本不愿意社会动荡,战争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好处。等你老了,你就明白了。尤其是到了我这个年纪,什么爱情啊,事业啊,责任心啊什么的,统统不值得关注。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钱,社会地位也很稳定,根本没必要再生波澜。当了那么多年医院副院长,我也弄够了钱……不怕你笑话,说我腐败也好,贪婪也罢,反正现在已经毫无意义。在这个世界上,就根本不可能有不贪钱的官员,区别只是数量多少而已。几百块是贪,几个亿也是贪。反正,那些钱都不是正常范围内的工资收入。”

郑小月再次皱起了眉头。

她不明白,王印江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些话?

和平年代发生的事,尤其是关于王印江个人生活的那部分,郑小月毫无兴趣。当然,现在听起来就像是一个腐败官员对往昔的感慨,可是这有什么用?

她对这个人的戒备与恶感并未消失,反而因为这些话变得越发深刻起来。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怎么当上生育管理营主任的?”郑小月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

正在谈话兴头上的王印江很不适应这种话题转换。就像某人望着美丽晚霞正打算吟诵一首感情深刻的抒情诗,却被楼下跳广场舞的老头老太太狂猛劲爆的迪斯高舞曲打断了思路。王印江放下筷子,端起酒杯,凑近唇边却没有喝。

沉吟片刻,他淡淡地说:“那些大人物需要合作者。”

“大人物”,这是居住在城市里,选择投降,成为奴隶的人们,对凶尸的专有称谓。

郑小月美丽的脸上露出一丝讥讽:“看来,你自己就很想变成一头怪物。”

“你……你不懂!”

王印江对这种指责有些恼羞成怒,肥胖的面孔顿时涨红,气鼓鼓地说:“我一直在东躲西藏。你是没有看见我那时候的样子,真正是生不如死啊!吃了上顿没下顿,很多时候都饿得发慌。我敢对天发誓,我没有吃过人肉。但是很多人都吃过。不仅是死去的同伴,就连身边活着的人也被他们杀了吃掉。丈夫吃掉妻子,女人吃掉孩子,年轻人吃掉老人……这些事情太多了,简直数不胜数。我见过最惨的,是一个女人。她被好几个男人抓住,当时就砍断手脚扔到锅里煮汤。那些男人吃饱以后,又轮流1干1了她一遍。那个女人一直在惨叫,从半夜叫到天亮,最后还是死了。”

郑小月忽然对摆在面前这些美味可口的食物失去了兴趣,就连极其稀罕的冰激凌也彻底失去了胃口。她松开纤长细白的手指,小巧的银色勺子滑落下来,掉在精致的玻璃杯中。

“我当然知道那些大人物其实就是丧尸,可是它们正在改变。就像一头什么也不懂的野兽,正在进化,摆脱野蛮蒙昧状态,逐渐走向文明。我觉得这是人类的功劳,也许是它们本身的人类基础,曾经是人类的基因正在发挥作用。它们现在虽然吃人,却不像过去那么野蛮。小郑你可以去外面走走,大街上根本不可能发生大人物看中某个人直接抱住喉咙吸血吃肉这种事。这就是进化的力量,我们要相信它们。”

王印江口沫横飞,滔滔不绝:“这里有警察,这就意味着法律和秩序正在重建。文明的基础就是这个。这说明大人物也不希望社会动荡,不希望变得混乱。现在不一样了,法律管的很严格。偷盗、抢劫、诈骗、凶杀……这些行为在城市里绝对禁止,任何人如果触犯,下场会很惨。我上个月以陪审团成员身份参加了一次庭审,那是一个年轻人偷东西的案子。最后的宣判结果是砍断他的双手,让他以后永远不能做贼。”

看着满面兴奋的王印江,郑小月冷冷地问:“他偷什么了?”

“他偷了一袋米,五公斤装的那种。”王印江对这件事记得很清楚,所有细节印象深刻。

郑小月觉得不可思议:“就因为这个,你们就砍掉了他的手?”

“为什么不呢?”

王印江义正词严,威风凛凛:“那些米不是他的私有物品。你知道现在的粮食有多么珍贵。大人物在城外建立了农场,可是产量一直上不来。那个小偷偷走了这袋米,就意味着有人要饿肚子。他为什么不能采取更好的方法?他为什么不去工作?偏偏要选择偷窃?我对此没有任何意见,就像那句老话: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就会偷金。反正偷一偷百偷千偷万都是偷,与其放任罪责随便关上几天,不如一次性解决问题,砍断他的手,也好给其他抱有同样想法的窃贼撞响警钟。”

一次性说这些话很是费力,王印江觉得口渴,端起摆在桌上的水灌了一大口,神情亢奋地连声喊道:“我们早就应该这样做。法律才是对这个社会的最佳约束。其实照我说,砍手什么的还是判轻了,应该直接把那个家伙的脑袋砍下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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