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政府能够一开始就跟我国政府一样自律,严管公权力的用枪,只怕今天也能跟我们国家一样和谐吧?所以,呼吁一项技术带来的便利和透明度时,不仅要看理论,还要看这种透明度能够被谁掌握。如果只有强势一方可以利用这个工具,弱势一方不能用,那这种工具还是不要也罢!”
谷和仁的话颇为引起了几个悲天悯人评委和部分观众的共鸣,一时之间心理的天平又向复旦大学队方向有所倾斜。
但冯见雄立刻刁钻地接过了话:“很高兴对方辩友承认了这一点——也就是说,问题并不在于互联网有可能扩大个人行为透明度、减少隐私范围。而是在于,我们要确保互联网技术发展带来的透明度,可以公平地被社会各方所使用。既然如此,我们还限制互联网科技发展干嘛?在这个问题上,你我双方不是达成共识了么?剩下要谈的,只是如何确保公平的问题了!”
复旦队四名队员闻言都是一愣,顿觉这句话着实难以反驳。
“对啊!要关心的,应该是新技术带来的信息透明度,如何被穷人富人、有权人无权人公平调用的问题,而不是限制技术本身的发展啊!这个角度说的太好了!”主持人萨贝宁觉得眼前一亮,再看场内观众时,大多数人似乎也被这种分析说动了。
“不……不对!对方辩友这是在用理想主义想当然!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乌托邦的理论,所以任何观点都应该结合社会实践,有可操作性。
请问对方辩友:当今世界,究竟是像我国这样警察和人民都没有枪,凶杀案更少、更安全;还是像美国那样,警察和人民都人人有枪凶杀案更少?如果确保人人都公平有枪这点暂时无法做到时,是不是一竿子禁枪更加有社会责任感?”
冯见雄反唇相讥:“你的类比根本没有可比性!”
谷和仁立刻追问:“说话要有证据,那倒是请你举出未来让贫寒者和富贵者拥有同等调取互联网透明数据可能性的社会模式来!千万别等哪一天,你的家人因为互联网带来的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被诈骗得惨不忍睹时,你再来追悔莫及!”
“当然可以!”冯见雄毫不示弱,“我觉得互联网带来的数据透明度提升,和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任何一次都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正如人人可以买摄像头进行安防监控,人人也都可以买dna鉴定仪鉴定某个公共场合最近有哪些人来过了。
未来,只要程序合法、诉求合理,任何公民应该都有权提出调取公共监控数据、每一个离婚案的当事人,都该有权公平地申请电信移动公司公开自己配偶的gps行踪记录。只要国家的法律保障,确认这种诉求在调用权限上是对所有人公平的,就没有问题。
而且,刚才我方说过,隐私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也就是陌生人的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阶段时,才产生的。为的就是解决这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如果别人知道我的情况而我不知道别人的情况,我就有可能有危险,吃亏了这个问题。而在熟人社会,是不存在隐私权这个概念的。
未来,正是互联网带来的数据和信息技术的大发展,有可能从根子上就消灭掉陌生人协作社会这个隐私权存在的社会基础,把人类重新拉回到熟人社会,既然如此,隐私权还剩多大意义呢?一个更加透明、互相了解的世界,难道不是更好吗?”...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