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奔腾年代>第104章【歌舞厅】
个打扮很清纯的女孩,看样子也就十六七岁,因该是上学的年纪,却在这里打工,陈天朗猜测要么是她学习不好,要么就是家庭环境太差。

舞厅所谓的啤酒大多数都是散装那种大扎啤,外面一块钱一大杯,在这里面却是三块钱,足足翻了三倍。

女孩非常熟练地接了一大杯啤酒端给陈天朗。

陈天朗冲她说了声“谢谢”。

女孩脸一红,在这样的地方很少有人会对她说这样的话,不是占便宜挑逗,就是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荤话。

陈天朗可没兴趣撩妹,端起啤酒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只是等他差不多把一大杯扎啤全部喝完时,约好时间和地点的花姐季春花竟然还没出现。

看这歌舞厅的招牌就知道,这应该是季春花旗下的产业,在自己的地头,还出现这么晚,这个女人也太端架子了。

陈天朗用手背擦了一把嘴上的啤酒沫,忍住那种等人的烦躁,把空杯推给酒吧女孩道:“再来一杯!”

……

随着时间的推移,歌舞厅开始陆续上人,人多了起来,也热闹了起来,舞池中开始有一波一波的熟客在里面翩翩起舞。

歌厅的舞曲也一个接一个换着,此时播放的是迪斯科舞曲《路灯下的小姑娘》。

这首舞曲一经问世就深受青年人的喜爱,尤其在迪斯科舞厅更是每晚必放的经典舞曲。明快的节奏,轻松的旋律,还有动感十足的舞点,都吸引着人们涌入舞池一展舞技。

舞厅门口处,六个岁数不大的少年男女好奇地走进这别有洞天的地方,心中发出惊叹,眼神发出唏嘘,表情宛若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他们以前只是听说过舞厅这种很时髦的场所,知道这里很好玩,也很乱,听说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可越是这样,越能勾引起他们对这里一探究竟的好奇心,所以今晚他们就来了,第一次来到这个老师嘴里不道德,不能随便来玩的神秘地方。

其中,那个长相俊逸的男孩子体格高大,正是南都市二高的优秀生熊长林,跟在他身边的是他的死党郑鹏和王伟,至于那三个女孩子,一个叫王晚秋,一个叫唐玲,最后一个赫然就是孔月媛。

“月媛,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地方,不过我们已经高考完了,就该放松一下;再说了,我们一上大学就都是成人了,不再是小孩子,这种地方当然也能来玩的。”熊长林苦口婆心地对孔月媛做着解释。

“是啊,今晚长林请客,咱们请尽管开心地玩。听说你这次报考的是sh复旦大学,以你的成绩一定能考上,到时候你去了sh,咱们就见不着面了,在这里也算是帮你祝贺,还有帮你送行!”作为熊长林的好友,郑鹏嘴巴很甜地帮熊长林解围。

本来今晚孔月媛是不出来的,是熊长林让郑鹏想办法,说今晚是最后的机会了,自己一定要对孔校花表白,连表白用的玫瑰花都准备好了,就等罗曼蒂克的那一刻。

郑鹏就想了办法,让身边的女孩唐玲和王晚秋把孔月媛给诳了出来,骗她说一起去白河边喝冷饮叙叙旧,都快分别了,最后聚一次。

孔月媛本不想出来,只想躲在屋里看书,她向图书馆借阅的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有一大半没读完。

母亲李虹梅见此就对她说,以前只顾着埋头学习没错,但也要注意和同学打好关系,指不定未来谁能帮到谁。

父亲孔建邦的意思是,现在高考已经过去,就算是台机器也要放松一下,如果每次都这样拒绝人,会给人一种太高傲,不合群的印象,这样对未来的成长没什么好处。

孔月媛没想到一件小事会被父母如此唠叨,为了让耳朵清闲一些,就答应了出来玩。可万万没又想到,约自己出来玩的不仅仅是唐玲和王晚秋两个女同学,还有熊长林三个男同学。

对于熊长林,孔月媛没什么好感也没什么恶感。如果说对他印象最深的事情,不是他学习成绩不错,每次考试都是全班前三名,而是上次他被陈天朗一膝盖打掉门牙,如今那颗门牙还是新补的,看起来很丑。

“啐,我怎么会想起那个坏蛋。”陈天朗的影子在孔月媛脑海中闪了一下,急忙删除。

对于她来说,自己和陈天朗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自己快要上大学了,而他连高考都没参加,更别说做什么大学生了。

自己的未来前途似锦,铺满鲜花;他的呢,暗淡无光,满路泥泞,看不到一丝希望。

自己是不会和这种烂泥再有任何交际的。

是的,绝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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