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大明铁骨>第516章 文豪与导演(新书发布,求支持)

那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其实也不可能有会发生什么,顶多也就是两个身在异乡为异客的人吃顿饭而已。

清晨,朱明忠打着哈欠便起床了,揉了一下太阳穴,昨天又没睡好的他,感觉只是微微有些疲倦。

“年轻可真不一样……”

感概年轻的躯体所拥有的旺盛的精力,一宿半睡半醒,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年轻并不是资本。

起床,离开的酒店,朱明忠在酒店附近的公园里跑了一个钟头,在回酒店的路上,

落脚的问题又一次摆到了眼前。

是租公寓?还是买公寓?该怎么决定呢?

对于任何一个穿越者来说,往往首先需要解决的,也就是衣食住行这样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正当他举棋不定时,他注意到一块房地产公司的招牌。这招牌就挂在街旁一幢建筑的前。于是便径直走了过去。

“这是幢刚刚翻修一新的房子。”那位妇女说。一头花白头发的妇人,脸庞遍布皱纹,但是装扮的却很得休,显得很优雅,她是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老板。这是她带他看的第三处房子了。

“这房子应该是最适合你要求的,位于顶层,所以很安静,但是它有电梯省得你辛苦的爬楼梯,有一个漂亮的顶层露台,两间卧室、有厨房、卫生间,有暖气,甚至还有电风扇……”

打量着眼前的房子,朱明忠不得不承认,这里确实很符合他的要求。酒店式的公寓住起来非常省心。

电梯,电灯,甚至电视机。这些早已经久违的物件,现在又一次出现在生活之中。确实是让人有些感慨。

甚至让他有种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感觉。

“这里一个月多少钱?”

“35元,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自理。”

长安居大不易,要是韩冰凌的话,估计半个月的薪水都搁在房租上面了。

“行,就这儿吧。”

手里有钱,决定做的倒也利索,接下来的一切都很简单,付押金、房租签合同、拿钥匙,然后在那个妇人离开后,置身于这间有沙发、有电视所有东西都一应俱全的房间里,朱明忠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无论是抗击满清时,还是后来成为帝王时,朱明忠都曾多次感到过害怕——他害怕失败,因为他知道失败的代价,以驱逐满清时,失败会让民族陷入奴役,成为帝王时,失败会让民族近代陷入黑暗。

总之,无数次他半夜醒来时,都会感到莫名的惶恐,那种恐惧是对未来的恐惧。他甚至还能清楚的记得当时心怦怦乱跳,一个劲儿地恶心,汗水浸透了衣衫。

不过那个时候所感受到的更多是一种惶恐。即便是醒来之后也会感觉到惶恐,感觉到压力。那种压力总是会伴随着他。

而现在,置身于这间甚至比他在皇宫里的一间卫生间还要窄小的房间时,不知为什么,他却感觉有些安心。曾几何时,那些压力都在慢慢的消失。

至少在这个时候,他再也不需要去考虑什么家国天下。整个人完全是放松的。

对。没有压力的生活!

过去那么多年,自己失去了什么?而现在,自己在这里得到了——生活的机会。

或许,这正是上天给自己的回报吧。现在,终于可以放开一切了。

生活——这才是我需要的。从现在开始自己可以尽情的享受人生了。

就这样,朱明忠当天就搬进了这间公寓。

不过,我的生活应该从那里开始呢?

从再抄一部小说开始?

这当然是必须的,生活的前提是金钱,至少现在,写小说是朱明忠维持生计的法子。

伏身于,朱明忠手中信纸上,快速的勾勒出一个个方块字,随着他的笔尖划动,《萍踪侠影录》里那个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不计世仇,甘愿抛弃荣华富贵、奔波于塞北中原之间,屡建奇功的大侠张丹枫的生动形象就这样跃然浮现于纸上。

良久之后,在“写”完脱不花两军阵前为张丹枫自尽以后,朱明忠放下手中的钢笔,然后就那张丹枫是我很喜欢的武侠人物,可惜,他犯了这本书里每个人都犯的一个毛病,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反而没有脱不花的坚毅决绝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

这本书既是梁羽生武侠小说的扛鼎之作,亦是梁羽生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同样也是朱明忠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不过印象最深的是,里边所有的感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

“也许应该改一下。”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我姓张,双名丹枫。丹心的丹,枫树的枫。”

暗自咀嚼这句话,朱明忠的唇角溢出不可止的微笑。至情至性,让生命最初对男子惊艳的,唯有张丹枫。

相较于古龙、金庸,梁羽生的作品让人留住深刻印象的并不多,古龙的作品用字少,却表现意境完整,而且故事的结局往往出人意料,至于金庸叙事能力强,描写的人物众多,场面宏大,故事的可看性高,当然改编成电影电视最多的也是他。相比他们两个人,梁羽生的故事总是有点波澜不惊的味道,但是这部《萍踪侠影录》却是朱明忠为数不多的喜欢!尤其是对张丹枫这个主角,更是心怀好感。

不过有点遗憾是书的后半部节奏把握的不太好,有点虎头蛇尾之嫌!

“那就改一下吧!让故事更完美一些。”

或许是因为少年时读这本书,对它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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