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沙漠种地王>11 安歌小镇

躺在沙漠中,沙漠中还残留着白日阳光的余温。

陆离闭上眼睛享受着最后一缕阳光洒在身上的妩媚,他闭着眼睛说道:“酒香不怕巷子深,肯定会有人来的,不过,威克多尔太洋气了,我准备给它起名叫安歌小镇了。”

“还不如叫水蜜桃小镇好听,实在不行,风蚀蘑菇小镇,巨柱仙人掌小镇,一听这名字,我就想要来玩。”

王胖子说着话,陆离又忍不住想要起来揍他。

但是种了一天的树,陆离累的一点都不想动了。

“算了还是叫威克多尔小镇吧,我每次用安歌的名字开店都失败了,这次,一定不能失败了。王胖子,明天我准备去公路,这两天都没给沈安歌发短信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晚,陆离无比的想念沈安歌,要是在江宁的时候,他会准时的在傍晚的时候给下班了的沈安歌发一个短信,送上他一天最美的祝福。

一听陆离又要去找沈安歌,王胖子翻过身来瞅了瞅陆离说道:“陆哥,我看就算了吧,沈安歌从小在盛京长大,她又这么漂亮,她怎么可能会跟你在一起,你们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谁说的,只要我能在首都买房,她就会嫁给我。”

陆离始终都不肯接受王胖子强加给他的现实。

王胖子又摘了一个水蜜桃说道:“那就是敷衍,陆哥,她就是让你知难而退。还有,那个什么京城三少之一的王天宇,记得不?咱们租不下来盛京的小店就是他搞的鬼。”

王胖子说完,陆离睁开眼睛望着如血的夕阳,他突然有种躺在海滩的感觉。

“我现在就去给她发短信,坚决不能便宜了王少那个王八蛋!”陆离说完,他起身就朝着华国公路走去。

首都盛京市,傍晚的余晖撒进了透明的落地窗前,一天忙碌的工作就要结束了。

沈安歌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装,她裸露出来的肌肤如雪,她的头发高高盘起,显得十分的优雅。

沈安歌,这位清北大学的外贸和城市规划的双学位高才生,一毕业就被签入了这家国际种子贸易有限公司当了文员,她熟练的整理着资料,她纤细的手指抚摸着一叠叠的文书,突然间她看到了桌子旁的一支钢笔。

沈安歌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送一支钢笔给心上人更加可笑的事情了吧!

没错,这钢笔就是陆离送的!虽然,为了买这个钢笔,他整整吃了半年的泡面。

“安歌,晚上一起吃饭去吧,正好庆祝一下咱们刚签的大单。”

沈安歌抬起头,在宽敞的办公室里,迎面走来了京城三少之一的王天宇。王天宇穿着一身休闲的西装,他在销售部任副经理,当然,以他的才学,连个扫地都当不上。

不过,谁让他有钱呢?他是京城最大的别墅房地产开发公司王氏庄园集团的未来继承人。

沈安歌望着王天宇,王天宇烫着微卷的头发,他脸上也有些白皙,虽然不是很标致,但是那种坏坏的感觉也很讨女生喜欢。

王天宇一身都是名牌,李师傅的手工西服,南美的鳄鱼皮鞋,欧洲的真皮皮带,随便便拿出来一件都是别人一年的工资。

“不用了,我晚上约好人了。”

沈安歌说完便一伸手将桌上的派克钢笔握在了手中,然后放好文件后便朝着大门口走了过去。

望着沈安歌走了,王天宇在身后又说道:“盛京大酒店牡丹厅,放心吧,总经理安排的,跟我无关,全部门的都去。”

出了门,沈安歌走在车水马龙的国宾大道上,国宾大道,这是华国最出名,最奢华的一条大道。十车道的柏油路,柏油路两旁都是不下于八十层的高楼大厦。

夜幕降下来了,华灯初上,盛京在北方,北方的春天还有些寒冷,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逛街的小情侣,沈安歌知道,这里是华国的购物天堂。

已经两天了,每当这个时候,身在江宁的陆离都会给他发来一条问候的短信,似乎这已经整整持续了四年了吧!时间,不得不说,过的真如流水一般,转眼间,青春可能就从指间悄悄溜走了。

认识陆离,纯属一个意外,那是四年前的春天,也像现在一般,他们相遇在了国宾大道旁的盛京大酒店。不过,那时候,他们并不相识,虽然那时候陆离的大名早已风靡了整个清北大学。

按理说盛京大酒店,这是盛京最奢华的五星级大酒店,不是陆离这种人能进来的。但是陆离来,还真不是他自愿来的。

那时候他刚大二,他是清北大学人人皆知的来自农村的学霸,在试验中,他发现了植物dna之间的一个秘密,从而破解了植物学界的一个大难题。

为此,他的论文发表在了美米国著名的《植物学》期刊上,这论文发表后,引起了轰动,因此清北大学专门在盛京大酒店召开了一个专题研讨会。

而沈安歌的爸爸就是参会的教授之一,他爸爸非得让她跟着一起去,没办法,她就这样跟着去了,当然,她当时也想一睹这位清北传奇人物的风采。

到了研讨会现场,很不巧的是他的爸爸居然坐在了陆离导师的身边,那导师还跟沈安歌的爸爸是同事,当沈安歌爸爸对台上发表演讲的陆离赞口不绝时,导师见他这么喜欢陆离他在旁边笑着说道:“这么喜欢,让他当你女婿呗!”

一提到这个,沈安歌忙说打住!

因为,在沈安歌眼里,虽然她偶尔也会有小女生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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