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二十三章 找不到的歌

这一句歌词一出来,苏灵犀立马就喜欢上了这首歌。

她站起身来,双脚踢踏,蹬蹬蹬的踩着她的小皮鞋。

她想推开那扇琴房的门,看一看到底是谁在唱歌。

而很快她就停住了脚步。

因为悠扬的歌声再一次传了进来。依旧是这一首歌,这个人开始唱第二遍了。

“要不……先再听一遍?”

苏灵犀回到了座位上,安安稳稳的坐着,过了片刻后,她急急忙忙的把椅子搬到了门边,然后一屁股坐了上去。

“嗯!这样才听的更清楚嘛!”她在心中想着。

……

路小苏本来还想好好练琴的,但说实话,今天他真的被打击到了。隔壁那个人太得瑟了,以着碾压的姿态,震碎了路小苏的自信心。

这钢琴绝对是没法弹了,他很确定,除非是再弹一些对方没有听过的曲子,否则,不管他弹什么,弹完后,对面一定会一模一样的再弹一遍,然后继续碾碎他的自信心……

这人怎么能这么得瑟呢!路小苏恨!

“切!你以为我会静静的听你装逼吗?”路小苏嘟囔了一句话,就取下了背后的吉他。

嗯,就是那把今天刚从董冬东的别墅里搜刮来的吉他。

路小苏是一个长情的人,假如是他用旧的吉他,那他一定会好好收藏起来。但是之前那把他没有,因为根本不是他用旧的,他是从二手市场买来的。没办法,以前毕竟穷嘛。

微微试了几个音后,路小苏就彻底喜欢上了这把吉他。

反正钢琴他也不准备弹了,干脆就在这里弹弹吉他吧。

还有一个礼拜就是草莓音乐节了,路小苏也该稍微练习一下。

他不准备给隔壁琴房继续得瑟的机会,直接就开启了飞行模式,自动屏蔽了所有信号,现在我是聋的,您随便得瑟!影响到我算我输!

当然,琴房的隔音效果这么差,隔壁也肯定能听到他唱歌,但他也不怕这首歌被人抄袭,版权登记网站上,他把大部分歌都给登记过了,这个时空的华夏,抄袭可是要判刑的!

“嗯,试试宋冬野的《董小姐》吧。”路小苏将吉他抱起,静静的弹了起来。

【董小姐,

你熄灭了烟说起从前。

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

还有明天。】

……

【董小姐,

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

在五月的早晨,

终于丢失了睡眠。】

……

他的嗓音低沉而又富有磁性,这具身体或许唱高音还需要适应,毕竟少了些火候,但唱民谣,那绝对是手到擒来。

民谣不同于其他流行歌曲,民谣更像是静静的讲故事。

就像大家坐在小酒馆里,你喝着酒,我把我的故事唱出来给你听。

小年轻们可以唱民谣,也可以唱的很好听,但却很难唱出那股味儿。

为什么说民谣是自带逼格的呢?

因为这是有故事的人写的歌,有故事的人唱的歌,也是有故。

路小苏早已不是那个路小苏,他是这个世界最孤独的灵魂,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有着说不完的故事,这个世界不曾聆听过的故事。

所以他唱的很好听,也很动人。

不同于《晴天》的曲风,《董小姐》要低沉的多。所以哪怕是听过《晴天》的人,恐怕也听不出是路小苏的声音。

这个宋冬野这个胖子虽然因为吸-毒而让不少人粉转黑,但抛开任何个人因素不说,他的歌大部分都是好歌,他个人也是极具才华的。

整首歌唱完,路小苏却还是有点不满意。

哪怕是以前在酒吧驻唱的时候,底下只有十几个观众,他都会使出浑身解数。这就是他的性格。过几天要去草莓音乐节,面对这么多的观众,他必须要拿出最好的作品和最好的状态。

对待音乐,他也有着自己的虔诚。

所以他稍作休息后,立马就开始练习第二遍,希望能有所进步。

毕竟这具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好,嗓音还是太年轻了些。

第二遍《董小姐》很快就结束了,路小苏对此很满意。眼看已经不早了,答应了叶胖子要一起吃酸菜鱼,路小苏收拾了一下就走了。

老样子,临走前,他也曾想过去隔壁琴房看看,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么多次偶遇,既然大家都选择了不见,那么一直维持成这样,不也挺好?

……

苏灵犀本来还晃荡着自己的小脚,在等对面的男生唱第三遍。但第三遍歌没有等到,却等到了关门声。

咦?他就这么走了?

以前没那么早走的啊!

她站起身来,正准备开门追上去,却还是停了下来。

“冷静!苏灵犀你要冷静!拿出一点女孩子应有的矜持来!不就是一首歌嘛!”

说着,她掏出了自己的智能手机。

对啊,一首歌而已嘛。他的声音的确充满了魅力,假如是声控的话,可能现在已经听酥了。但你再厉害能厉害的过原唱?再好听能比原唱还好听?

诚然,不少歌一开始不红,后来却被翻唱红了,但那都是极少数的个例。她可不认为能写出这种歌的歌手,会唱不好自己的歌。

她从没有想过,这首歌会是隔壁那人的原创,歌里面的故事性太强了,高中生怎么写的出来?

歌名不知道没关系,用歌词搜索一下呗。

她打开了企鹅音乐平台,飞快的打入了“董小姐”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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