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三百五十二章 《假行僧》

话筒被握在神秘人的手中,歌声很快就传遍了全场。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很熟悉的歌声,很熟悉的嗓音,大部分的观众感觉都听过这个人的歌!

能让苏灵犀为他伴奏,再加上后面还有一个人在弹着吉他,一个人在敲鼓,这个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

路小苏唱完这一句后,猛然抬起头来,摘下了自己的卫衣帽子。

镜头扫向了他的脸庞,果然,是路小苏!

轰!

一瞬间,整个现场的气氛达到了最高点!

站在场上的,是路小苏的乐队!

怪不得啊,国内根本没有哪个电音音乐人可以说是一线明星,请国外的嘉宾又不大合理。

所有人都期待路小苏能和苏灵犀再一次同台,所有人都以为自己的期待已经落空了,殊不知他们刚刚已经了!

“我靠!真的是路小苏!刚刚玩电音的居然是路小苏!”

“好久没听过路小苏的摇滚新歌了,没想到能在今天听到,而且是和苏灵犀同台!”

“哎呀,为什么不直接公布身份呢,还要这样子遮遮掩掩的,一点不爽快,害得我还以为期望落空了!”

“回复楼上,以路小苏的超高人气,他如果直接露面,对其他选手不公平,因为帮唱嘉宾基本要在一个水准,可路小苏的人气高出他们太多了。”

“所以路小苏是想让苏灵犀赢得当之无愧?所以说我他妈又被塞了一口狗粮?”

舞台中央的大屏幕在观众的议论声中缓缓亮起,歌名在大屏幕上浮现——《假行僧》。

原唱者是崔健,华夏摇滚教父级别的人物,这首歌有无数人翻唱过,如张宇,华晨宇,孙楠,谭维维,王健林等。咦,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没错,就是“一无所有王健林,在2016年的万达年会上,他还唱了这首《假行僧》。

不得不说,这首歌的歌词,及其适合刚刚的气氛。

所有人都看着路小苏站在台上,但却不知道他就是路小苏!

因为刚刚的电音太过于震撼了,他们无法和国内的音乐人们对号入座。

也只有路小苏,能屡屡给观众们带来惊喜。

摘下帽子后,路小苏就直接放开了唱了。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

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我要这所有的所有,

但不要恨和悔。】

他很享受每一次舞台,每一次站在这种大型舞台上唱歌,他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燃烧,就和场下的观众们一样。

摇滚歌曲随着路小苏的卖力演唱,直接引爆了全场!

我是谁?谁是我?

曾经一个背着破吉他,走在音乐节的现场,没有一个人认识的大男孩,变成了此刻万众瞩目的盛世巨星!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我不需要说出我是谁!

我只要站在舞台上,你们就做好欢呼、尖叫、呐喊的准备吧!

让摇滚,炸了这个舞台!

站在导演区的杨树,激动的双手微微发抖。

他和现场的观众不同,他们欢呼与尖叫,是因为这首摇滚歌,而他是因为收视率。

本以为苏灵犀夺冠的时候,收视率就该是峰值了,没想到,随着路小苏摘下帽子的一瞬间,收视率又猛涨了一大截!

这,就是路小苏如今的影响力!

所有人都以为他没来,而他却真真实实的站在舞台上,这就是给所有观众最大的惊喜!

收视率5.31!

收视率5.39!

收视率5.44!


状态提示:第三百五十二章 《假行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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