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四百七十七章 《牵丝戏》

异国他乡,睡不安稳。

非洲人民是华夏人民的好朋友,但不代表你去好朋友的家里就能睡的很舒服。

讲真,这边的条件的确差了些。

还是祖国好啊。

驻此的华夏大使馆里的领事还和路小苏见了一面,聊了几句,还找路小苏要了个签名。

因为他的宝贝女儿是路小苏的铁杆歌迷,而且还是脑残粉级别的那种。

父女相聚的时间并不多,一个签名,或许能给女儿带来莫大的惊喜。

对此,路小苏自然不会吝啬,还赠送了一件由拖拉机乐队全员签名的纪念t恤。

白色的t恤,正中间写着拖拉机乐队五个大字,再加上几人的签名,怎么看怎么土。

但就是这么一件土气的t恤,其实能卖不少钱。

义演并非在晚上,而是在下午。

由于这边设备也不行,大晚上的挺麻烦的。

更何况这儿的人吧,一到晚上就和黑夜融为一体了,只能看到眼睛和大白牙在天上飘。

想象一下你在台上唱歌,台下无数双眼睛和无数大白牙飘啊飘,还蛮诡异的。

多嘴一句题外话,听说黑人虽然乌漆麻黑的,但皮肤却是人种里面最光滑的呢,听闻摸起来很上瘾……

另外几位全球慈善大使,路小苏就见了一位,也只认识这一位。

凡是比较火的欧美明星,在华夏肯定是有外号的,这位女歌手在华夏就被叫作丝丝。

金发白人,且和很多欧美明星一样,不大爱戴胸/罩。

这个不戴“大凶之兆”,但有着“轩然大波”的女人,在这个时空的地位和地球上的“霉霉”,泰勒·斯威夫特差不多,只不过没有霉霉那么多的前男友而已。

每次和她见面,路小苏都会目不斜视,反正绝对不往不该看的地方看。怕因此挫伤身边苏小鹿敏感的自尊心。

丝丝是在第二位演唱,在路小苏之后。

其他四位明星全球影响力半斤八两,也就一个出自华夏的路小苏比较尴尬。

互相打了个招呼后,就一起往后台走去。

“噢!亲爱的路!能给我写首歌吗?像《faded》这样的。”丝丝开口道。

她不是唱电音的,确切地说她的歌路和电音相差甚远,只不过有点感兴趣,想尝试一下。

路小苏直接就答应了,反正给的钱不会少,他也有着不少用不到的歌。

由于路小苏是第一个上台,所以丝丝也便不做打扰。

在临走前,她还不忘问道:“亲爱的路,你等会是唱英文歌吗?”

“不,唱中文歌。”路小苏直接道。

她走后,苏灵犀还皱着自己的小鼻子,低头看着自己颇具规模的胸脯。

明明也不差嘛!

路小苏笑道:“不差了不差了,至少是小康以上的中产阶级了,够我吃喝无忧了。”

听着路小苏的话,苏灵犀忍不住就想掐死他!

又开车!还说我只是中产阶级!就我这层次,少说也是个小富婆好么?

一番打趣后,两人对于上台倒是一点紧张感都没有了。

第一首歌,古风加戏曲,由路小苏与苏灵犀两人完成。

古风歌曲多由古筝、琵琶等乐器伴奏,路小苏把这首歌的曲稍作修改,基本就成了以琵琶为主调了。

……

……

路小苏与苏灵犀都是穿着汉服上台的。

汉服其实是很美的服饰,大街上偶尔也能看到一些汉服爱好者上街。

俊男靓女,两人气质又都出众。在汉服的衬托下,居然带了丝仙气。

苏灵犀缓缓坐下后,纤纤玉手拨弄起了琵琶。

一阵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尤为动听。

对于外国人来说,琵琶真的很新鲜。

路小苏准备的歌曲叫《牵丝戏》。(ps:老样子,建议边听歌边看书哈。)

一首在古风圈子里很红的歌,算是古风代表作之一。

牵丝戏,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木偶戏。几根细丝牵着木偶表演。

这是一首以木偶的,歌词其实有不少地方强行押韵,但站在木偶的角度来看,还算ok。

但这首歌的文案(故事背景),蛮厉害的。

在苏灵犀的伴奏下,大屏幕上闪过画面,那是一个孩子看完牵丝戏后,哭着闹着要学牵丝戏的情景。

然后画面一闪,由孩子变成青年,由青年变成老年,他四处漂泊,四处表演,终究也不过是个贫困的街头艺人罢了。

苏灵犀慢慢唱出声来,前面部分都是偏流行歌曲的唱法,由她负责。

【你褴褛我彩绘,并肩行过山与水。

你憔悴,我替你明媚。】

台下的观众与记者们虽然听不懂这种以木偶口吻为形式的歌词,但却看得懂屏幕上的画面。

老人衣衫褴褛,四处漂泊。

陪伴他的,仅有一个女孩形态的娇艳彩绘木偶。

是他自己做的,他自己涂的色彩。

【是你吻开笔墨,染我眼角珠泪

演离合、相遇、悲喜为谁?

他们迂回误会,我却只由你支配

问世间哪有更完美?】

画面上,是他为木偶点上“泪妆”的情景,是他拿着木偶演着牵丝戏,诉说着一段段悲喜离合的戏曲故事的情景。

可是,他终究是老了,老到大雪天里,他都不敢赶路,只能躲在一个破庙里,冷得用稻草取暖。

他想起了自己的一生,一辈子啊,整整一辈子!

除了牵丝戏,他还会什么?

贫困落魄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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