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马解木鞍,接过一个老妇人送过来草料,戈把草送到马嘴边。
马只撇了一眼便转头了,露出人性化那种嫌弃眼神,并未吃下去。
轻咦一声,戈眉毛一紧,气愤地拍了马头一下,娇喝道:“你这马也忒不识好歹了,连放过三天的草料你都不吃?”
“大祭司,老婆子看啊,它是吃新鲜草吃习惯了,嘴巴给养刁了都。”
老妇人一袭旧破羊皮短衣,手臂上画满了油彩,脚下鞋子也破了几个洞,可脸上笑容,却是形成鲜明对比。
戈看了一眼自己,再看了一眼妇人,小脸多了许多忿忿不平,“它就是想去十里外丰美的大草原上去吃草,不嫌折腾。
先别管这憨马了,毡木尔大娘你是不是受虐待了?
你看你衣服这么破,鞋也用了快三年了,平时你缝的去那里了?你儿子也不是个东西,与那马一样,喂不熟的白眼狼!”
那马好像是听懂了人话一般,哀鸣一声,叼走戈手上草料,便走开了,时不时还回头望向她,宣明它是一只好马。
回瞪了马好几眼,戈才笑骂道:“行了,马变乖了,人也得变乖才行,但我去见你儿子,我得好好训训他,太不像话!”
“大祭司,不用了,多一事不少一事吧,咱们匈奴的女人,注定是男人的附庸,可你不一样,对我们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如果您要为了我们,个个这么操劳,向天祈求福兆这事不就荒废了吗?
算了吧算了吧,那汉人不是有一句话吗?躲的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现在还能勉勉强强的过去,要是您去说了,虽然可以见效,但久了必定会反弹,您肯定不会守着我,到时候我不会更惨?”老妇人蹲下身子,死活不肯让戈去为自己说理。
这就是大势啊!大势不可违,看来爷爷说的话没错,戈苦涩一笑,便松开了老妇人的手。
从背上背的包裹里掏出一块铜牌,戈递给毡木尔大娘,开口道:“这是我拥有的羊群,平时交给磨铁打理,你如果困难了,拿着这块铜牌去找他,他会给你换一头羊的。”
“谢谢大祭司赏赐!伟大的太阳神将与你同在!”
毡木尔大娘见四下无人,急忙把铜牌揣进怀里,大喊着弯腰拜礼。
其实这个铜牌还有更大的妙用,因为那是出自大祭司之手,很多匈奴贵族都渴望珍藏,所以说,要是卖给他们,所收获的肯定不止一只羊。
对于毡木尔大娘的动作,戈见过的也不少了,笑了笑,便背着包裹,往一百米外一处巨大的帐篷走去。
翻开帐门,绿珠正蹲在毡皮上,逗弄着一只兔子。
夏日炎热,绿球身上穿的是短袖的羊皮衣,长至裤腿的粗布,这些都是戈以前穿过的,她正好换上。
蹦了几下,戈便在绿珠面前卧了下来,把包裹扔到一边,抚着兔子的耳朵,笑眯眯道:“你们汉人都这么善良吗?连一只兔子都要这么爱护?”
“那当然不是,我们汉人里面凶的,比你们匈奴人还凶。”
“看到姐姐也不欢迎一下,哼,打开包裹看看吧,看看姐姐给你带了什么。”戈撇撇嘴,一个鲤鱼打挺便翻了身,走了几步,把包裹放到绿珠眼前。
双眼笑成月牙儿,绿珠欢呼一声,起来抱着戈亲了一口,便在戈面前搓搓手,拆开了包裹。
这是一套汉人的凉衫,用丝绸做成的,薄而透气,饰以流纹,精美无比,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最关键还别出心裁,汉人衣物,足可以看出用心所在。
绿珠两眼放光,抖开一看就离不开目光,赞叹道:“这么美的衣服,我以前只从那些官宦小姐身上看过,甚至她们的还不如这个。”
一个转身又是注视着戈道:“谢谢姐姐的礼物,绿珠很喜欢!”
“这是我从一名楼兰商人那里买来的,可是出了我一笔大钱,要不是看在绿珠你是我的姐妹,才不舍得呢!
虽然在我们匈奴人大营里面,现在是穿不上,不过过半个月我就会混进汉朝边关里去逛一逛,放心,我会带上你,到时候你想怎么穿就怎么穿!
我的母亲也是汉人,我这次不仅仅是想领略一番们汉人的文化,还想找一找我的母亲,她也是一名汉人。”
戈见她高兴,也不藏着掖着,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戈,你是大祭司,将来掀起战争,你会阻止吗?”
一提到回汉朝,绿珠就内心底里冒出一种惊悸,她的父母都是匈奴人杀的,她向来反感战争。
这一切与大祭司无关,毕竟掀起战争的不是她,她的任务只是让匈奴子民福顺安康,所以绿珠没想过怪戈。
毕竟做好姐妹也有一段时间,她生怕戈会变,于是有此疑问。
“我会尽力!说实话大单于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很嗜杀,我也只能说尽力了,一切听天由命吧!”
刚才还神色轻松的戈,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还冒出了一股子威严。
这一刻,绿珠已经明白了,这不是大祭司可以左右的。
为了缓解紧绷的气氛,戈笑道:“最近发生过什么事吗?”
“大单于抓了一群人,他们是我们汉朝使节,领头的名叫张骞,这群人也是了得,听说他们的足迹远到了大月国,一路上万里的行程,数不清的凶险,整整走了五年。
不过那张骞被单于打得满身伤痕,叫绿珠看了,心疼的紧!”
往帐外瞟了一眼,绿珠幽幽叹息,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