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远的效率确实是快,不一会儿就开了车来,顺便带了两个女保镖,帮着把顾桥和扶了下去。
周明珠刚刚接完电话,整个人都有点木木的。她僵着手脚下了楼,恍惚间一抬头就见着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衣保镖下车替沈思远开了车门。九月的夜风有些凉,沈思远穿着一件棕色风衣,身姿挺拔犹如松柏,正缓步朝她走来。
周明珠本来还紧绷的心头不由一松,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只是隐隐生出几分安心来——有这么一个人,好像再难再烦的事都不再成为问题,一见着他便觉得安心了。
只可惜,沈思远大约是了解不了周明珠这千回百转的细腻心事,他走近几步,看清了周明珠的面色,步子便快稍稍加快,靠近后伸手试了试她的面颊和额头,沉下声音:“喝了多少酒?”随即又蹙了蹙眉,“刚刚下飞机就这么胡吃胡喝,小心明天身体难受。”
周明珠只觉得他按在自己额上和面颊的手指凉冰冰的,就好像有一块冷玉贴上来似的,竟是十分舒服,就连他皱着眉头的样子都是十分的赏心悦目。她歪头对着他一笑,星眸一眨,问道:“不是还有你吗?”不等沈思远应声,她已经顺势抱住他的手臂,笑盈盈的,“你上回说,要替我整个房间出来的,不知这话还算不算数?”
宿舍那边守着一个讨人厌的亲戚,这般一想,搬去沈思远那里反倒是件非常能接受的事。
沈思远素来见微知著,周明珠这般迅速并且明显的变化他自然也看在眼里,稍一停顿便抬起眼,冷下声调问她:“是,莫闻和你说了什么?”他眉睫乌黑,眼眸就像是珍贵的黑宝石一样,光色沉沉,因为看人时极其认真专注,仿佛夜里倒映着明月的镜湖。
周明珠被说了个正着,很有些尴尬。可她很快就反应过来,晃了晃沈思远的手臂,含糊的道:“他和我说了一些梁倾城的事情。”她扬了扬唇角,被路灯照得透白的面容宛若被水浸过的珠玉一般的秀美动人,不答反问,“怎么,还不许我吃一吃醋?”
周明珠的话说得俏皮又可爱,到底还是缓和了两人之间的气氛。
沈思远闻言微微一怔,不由握紧了周明珠的手,耳廓隐约有些红,颇是不自在的扭过头。他的语调一如往日一般的轻而缓:“房间自然是早就准备好了。你也用不着吃醋的,”他说得不疾不徐,声音沉稳有力,给人以极大的安心,“从头到尾,我只牵过一个人的手,只吻过一个人,也只爱过一个人。”
他的那个“爱”字咬得有些沉,似乎意味深长、意有所指,周明珠稍稍一想,本就醉红的双颊都泛起了霞色。她头一回被沈思远说得低了头,只觉得被他握住的手从手指关节那里起就又痒又麻,好似被火烤着,一时之间羞恼交加。
这样的时候,无论是沈思远还是周明珠,都不自觉的想起了那仿佛烈火一般灼人的夜晚,顿住了口。
这种无言的环境下,甚至连言语都是多余的。他们两人都不再说话,静静的牵着手在路灯下走着,几个保镖则是默默的开着车尾随在后头。半夜的路上本就并无多少人,路灯洒落橘色的灯光,掺了几许莹白的月光,照在两人的肩头,犹如初春的落花无声滑落水间,宁静而美好。
这一整条路仿佛长的走不到尽头。周明珠只觉得那手掌的热度好似渐渐上升,就连心口都跟着滚烫起来,砰砰的跳着。
沈思远陪着走了一会儿,沉默了片刻,重又开口问她:“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这是周明珠早就想过了的,老实的道:“先去《贞观传奇》把戏拍了,然后再找个大学去上学,边学边拍戏。”她说到这里,转头去看沈思远,认真和他解释,“我现今连个大学文凭都没有,简直是半个文盲,再不上进,连我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了。”
沈思远被她逗得弯了弯唇角,点点头:“好吧,我替你找个老师,补一补文化课。”
周明珠前面的经历沈思远早已查过又查,按理来说是一清二白,除了所谓的车祸失忆之外毫无半点可疑之处。但资料里的周明珠总是和他面前的周明珠有些差距,几乎是天翻地覆的变化,未免叫人诧异。
沈思远心中存了几分疑,面上不曾显出什么,试探着伸手揽住周明珠的肩,扶着她一起上了后面的车,语调温和:”先回去吧,累了一天,早点休息。“
大晚上的,顾桥和都醉的厉害,周明珠也不大放心,索性沈思远做主,全都回沈家暂且住一夜。周明珠的房间本就已经整出来了,和顾桥则是睡客房,倒也算是相安无事。
只是,等到第二日早餐时间,四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四双眼睛对着,不由都有些尴尬。
沈思远倒是从容不迫。
他本就极其英俊的人,犹如坚冰磨成的刀剑,刀刃薄而锋利,足以一刀见血。可是,他一贯都是沉稳冷漠,克制有礼,刀刃收于鞘中,化去不少锋芒,故而这偶露的峥嵘越发令人惊心。
他今日心情极好,态度也算得上是温和,慢条斯理的喝了一碗粥,头一次和周明珠报备行程:“早上还有个晨会,下午还要去s市,大概要在那边呆几日。我先走了,你们要是有事可以和管家交代。”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随手帕放到桌上,修长白皙的手指几乎和那帕子是同色的。
比起因为宿醉而显得有些憔悴的其他人,沈思远就如同往日里一样,毫无半点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