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玉帛金鼎>第三十二章 黑夜偷袭

汤山整整跟踪了周伟良二十天,发现一个规律:

周伟良每隔两天,必去一个叫宫庭夜总会的地方,时间在晚上九点前后。夜总会号称“宫庭”,其实规模很小,位置也很偏,惟一吸引周伟良的地方,可能就是那里面的妞比较年轻漂亮。

周伟良白天在各个学校门口转悠,撩拨真正的学生妹,晚上又耐不住煎熬,去夜总会蹂躏伪装而成的学生妹。前者解决心理问题,后者解决生理问题。各取所需。

夜总会所处的位置既然很偏,意味着交通不发达,除了前门一条主干道,其它路径,基本是小巷子。有的小巷子还比较黑暗,白天连太阳都照不到。

周伟良自西郊船厂事件之后,一直比较低调,出门不再带随从,一改前呼后拥的习惯。

这段时间去夜总会,他也是一个人鬼鬼祟祟,不打的士,不骑摩托。像个特工一样,先坐公交,或坐三轮电动车,从很远的地方下车,然后步行从巷子里拐进宫庭夜总会。

最后,汤山还发现,周伟良在进夜总会之前,像条怕迷路的狗一样,总要在左边的第二条小巷子里撒泡尿。撒完走到巷子口,再像小马哥般点一根烟。

陈瑜生听完了汤山收集到的信息,大喜若狂,嘴里一个劲地叫道:

“天意,天意。不把他废了,简直没天理。”

汤山却并不怎么乐观:“什么天意?你还真想在巷子里袭击他?打一棒子或拍一板砖,出口气立马就跑,或许还可以。干点更复杂的,恐怕不行。”

陈瑜生摇摇头:“你懂个屁。拍一板砖就跑,反而行不通。”说着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汤山的左腿,“他当过兵,你我两人都跑不过他的。必须把他彻底废掉才行。”

实际上,陈瑜生真正想说的,是汤山跑不过对方。至于他自己,即便奔跑能力不如周伟良,脱身倒不难,毕竟年轻力壮,多转几个街角就不见了。

汤山也盯着自己的腿,悲观地说:“晚上九点,再小的巷子,也并非完全人迹罕至。若非一击而退,难保没人看到。一旦有人见到,我们可就麻烦大了。”

陈瑜生胸有成竹:“咱们就在他撒尿的巷子里动手。”

汤山不解:“巷子这么多,为什么偏偏在他撒尿的巷子里?要知道,那里离宫庭夜总会更近。”

陈瑜生笑了:“看来你真不是个干特工的料。近归近,但他既然选择在那巷子里撒尿,肯定仔细观察那条巷子,知道没人走过。怎么说他也是个有脸面的人,不会当着别人的面掏家伙撒尿吧?”

汤山还是没信心:“也就撒泡尿的时间,我们能怎么着他?”

陈瑜生简单说了一下计划:“咱们带个麻袋,埋伏地那条巷子附近,在他双手去拉拉链、掏家伙的时候,猛冲过去,从后面将麻袋套在他头。合两人之力将其放倒,然后我摁住上半身,你用刀挑断他脚后跟的脚筋。花不了多少时间,顺利的话,只需两三分钟足够。”

汤山思索良久,觉得计划可行,只提了个建议:

“咱俩是不是应该找块黑布,把脸蒙上?万一进出巷子偶然碰上什么人呢?”

陈瑜生嗤笑一声:

“你看武侠小说看傻了吧?弄块黑布蒙脸上,走在街头,又是晚上,全世界都知道你干了坏事。弄不好刚出巷子就被人家给摁住了,当成小毛贼扭送派出所算轻的;碰上又坏又狠的,直接把你打残了,还能博个见义勇为的美名。”

汤山讪讪笑道:“我不是为了以防万一嘛。”

陈瑜生语重心长地教导:

“兄弟,要做到万无一失,就是出手时要干净利落,干完后得表现自然。一出巷子若无其事,即便被人看到,咱们也就是两个路过的。事后追究,也没人想得起来;想起来了,也没法证明是我们干的。”

汤山很是佩服:“我靠,认识你这么久,没想到你还挺有犯罪天赋。”

陈瑜生拍了一下大腿:“就这么定了,今晚他不去夜总会吧?咱俩就去观察一下附近的环境,看哪里适合埋伏,何处可以撤退。”

汤山点头同意,可临末又有点惴惴不安,狐疑不定地说:

“假如我们埋伏得毫无破绽,万事俱备,只欠他那一泡尿,可他偏偏这晚不撒尿怎么办?毕竟撒尿这种事,规律性没那么强,而且夜总会里面又不缺卫生间。”

陈瑜生:“那就祈祷他的膀胱不争气吧。否则,说明他命里没有这一劫。天意如此,咱们也别费劲了。”

第二天晚上八点半,汤山与陈瑜生走进那条无名巷子,一直走到没有路灯的那一端,卷缩在一个垃圾堆旁,一人分占一边,头顶盖着一个麻袋。每人身上还藏了一把小刀。

远远望去,因为光线黑暗,两个人就像两堆巨大的垃圾。如果不拿手电筒仔细照着看,没人能发现他们。当然了,前提是他们两个不言不动。

前一天,两人在此处踩点时,陈瑜生曾让汤山蹲在垃圾堆旁,他自己走到巷子口去目测,看是否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汤山当时对此安排很不满,直想打退堂鼓,原因是,整个巷子里都充满一股尿骚味,垃圾堆的旁边,就更是臭而不可闻。

汤山心想,自己怎么说也是帅哥一枚,藏身于垃圾堆旁边成何体统?让人知道了,情何以堪?

关键是,即便他借着黑暗的掩护,勉强放下身段,挤进垃圾堆,他那超级灵敏的鼻子,恐怕也撑不了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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