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的日子还没过几天就又传来了新消息,听得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这天大红爹正在家里整理开春要用的农具,突然村长又拿着个大喇叭通知,要大家到大队开会,盛夏家是一听要开会,心里就一咯噔。

等到了大队里,看见大家三五一群的正在议论着,有些人跟别人说的时候,是眉飞色舞,看样子,应该是什么好消息才对。村长看着大家到的差不多了,就咳嗽了两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后,就面带兴奋的说:“乡亲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咱们要分地了,这是国家的新政策,下面由我们支书来宣读一下规定。”

支书结果喇叭,清了清痰,就开始宣读起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制定的豫省土地改革条例。

第一条为消灭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发展农业生产,特制成本条例。

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粮食及房屋、征收旧式富农多余的(即超过当地中农水平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和缺乏这些生产资料贫苦农民,对地主也分给与农民同等的一份土地和生产资料,不得扫地出门。

第三条保护工商业,对地主旧式富农兼营之工商业(包括车马运输业在内)及所有与工商业相连的土地房屋一律不得没收和分配,地主旧式富农兼营的工商业与封建的土地财产应加以严格的区别,不得因没收或征收封建的土地和生产资料而侵犯其工商业。

第四条对地主旧式富农埋藏在地下的金银财物,一律不得追挖并允许他们将其投资于工业农业和商业。

第五条坚决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一切土地财产不得侵犯。

第六条所有因缺乏劳动力、或从事其他职业,而出租少量土地者,不得以地主或旧式富农论,其土地数量在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目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下者,不得没收,并允许其急需出租、租额由东佃双方自行议定之。

第七条学田、族田、祠堂、寺庙、教堂、公共社团所有之土地,应一律没收,并加以适当分配。但对依靠学田等土地收入以维持的学校和孤儿院医院等经费,应拟具妥善的解决办法。僧尼自愿从事农业生产者亦得酌量分给一部分土地。在处理清真寺喇嘛寺及教堂土地时应与宗教信仰问题区别开来,并应向教徒进行充分的解释。

第八条除本条例第九条乙、丙所规定之土地外,土地分配以乡或相当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按“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原则,在原耕基础上按土地数量质量产量及其位置远近适当抽补分配之,公地亦在统一分配之列。在地广人稀地区为便于耕种,亦得以乡或行政村以下的较小单位分配土地。

支书念完了条例,底下是一片沸腾,有听懂的,有听不明白的,之间是相互议论,比过年还要热闹,接下来支书拿着喇叭大声的维持纪律,给大家解释政策:“大家听了政策,应该知道,和咱们村有关的也就是要没收地主和富农的土地,跟大家平分,跟我们有关的也就第二条,我现在解释一下……”“下面咱们为了更好的分地,需要先统计一下各家的人口,……”

还没说完呢,就有人问:“要是怀了孕的怎么算,刚生下来的小孩呢?要娶媳妇的怎么算?……”

支书没好气的向着打断他的人说:“你小子问的到是挺快,要是一会儿我忘了一些政策,没解释清楚,大家不明白到时可要找你。”看他听到话以后不好意思的缩了起来才又解释起来:“大家问的我们都考虑到了,要是怀孕的就先不算,生下的小孩就算一人,没娶的媳妇也不算,咱们打算三年一动地,动地的时候再按村里嫁娶和出生死亡的实际人数进行小动……”“现在我宣布丈量土地的小组名单和……”

等下晌,盛夏爹回家以后一家人都围着他转,想打听今天开会的情况。大红娘看到丈夫回来,赶紧搬出凳子说:“他爹,累了吧,赶紧喝口水歇歇。”

等盛夏爹喘了口气,盛夏爷爷就等不急了问:“今天到底咋说的,我怎么听着要分地?到底咋回事?”盛夏爷爷问完了,大家都很焦急的看着盛夏爹。

盛夏爹说:“还能是什么事,不就是分地的事。”也不等家人问就把会上说的讲了一遍:“按照政策,要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粮食及房屋、没收咱家多余的也就是超过中农的土地。”

大家一听都着急的说,“咋办呀,咱家的地没有了,咱以后还咋过日子呀?”

盛夏爷爷最后敲了敲凳子说:“还能咋过,咱以前又不是没过过苦日子,有什么好叫的,人没有吃不了的苦。”

盛夏奶奶脸色愁苦的说:“收了也好,这几个月听着外面的信,我这心里提心吊胆,没睡过一天的安稳觉,现在好了,没有地了,那帮人也不用整天惦记着了。”

盛夏爷爷也说:“是呀,这些日子,咱们出去,那些人的眼神,真叫人后脊梁发麻。要是没地了,也能够变成贫农就好了。”

这是不论本事、品德,论出身的年代。


状态提示:十九章 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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