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当时我不愿意承认对她的感情,才将她用钱赶走。
婊子无情,这句话是没错的,但在小梅还没有做婊子之前,她就爱上我了。
更准确的说,是爱上另一个我。
那是火灾后一年多之后的事了。
小梅跟我说,她很长时间没有回到家乡,所以准备回去看看,希望我也一起。
我当然是答应了,不过她又说,希望我在见到她父亲时,叫他叔,见到她母亲时,叫她娘。
原来如此,当时我就猜到了大概。
她在家乡有一位青梅竹马的恋人,自小失去双亲,寄养在她家,也正是这样称呼她父母的。
而这位恋人和我长得一模一样。
他很早以前就离开家乡到我们这边来工作,后来失踪了,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
小梅相信他已经发生意外,但在那天,推开门,一眼就看见了我。
是不是很离奇?或许这就是老天爷的安排吧。
我之前在录音裡讲过去的事时,讲到第二次去找小梅,说那是老天爷不肯放过我。
现在想想,老天早就安排好了,又如何肯让我从这故事裡走开呢?我陪她回家,要坐很长一段火车,还要再坐汽车。
等到站时,已经飢肠辘辘,人也累到快要倒下了。
有一群人过来接我们,我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帮小梅卸行李的老人,他头髮全白了,很瘦,个子不高,驼着背。
他忙碌着,突然看见了我,停在那裡,把我上上下下仔细的看了个遍。
慢慢走到我面前,迟疑的抓着我的手,说,大正,大正回来了……听到这话,正和小梅说着话的,她的母亲,也赶到我面前,盯着我的脸,然后眼泪从她眼角涌出来,沿着那些脸上的皱纹哟,一直往下淌。
我说,娘,叔。
我回来了。
如果说在那之前,我还对小梅的话怀着一丝疑问,到那个时候,我是彻底相信了。
因为那样的老人家,流出来那种眼泪,当他们用夹杂着迟疑、惊讶、喜悦的眼神看着你的时候,你就知道,小梅僱不起这样优秀的演员,这一定是真实的。
叶待明说到这,自嘲的笑了笑。
他在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