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捡个王爷过日子>第九十二章 称兄道弟

“你睡相不太好。”

云栖梧见她疑惑,出言解释道。

“……”

花容一直知道,她的睡相不好,应该说是很差。所以,当初两人同睡一床,她还因为没有踹到云栖梧而庆幸不已。本来以为是床足够大的原因,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只是,就算睡相不好,她也不可能主动滚到云栖梧的被窝里吧?

云栖梧见她表情,继续道:“成婚当日,我被踹了三次,后来没有办法,只好把你连人带被子抱住。”

这个理由,让花容去,这件事还是她自己的错。

不过,她也没有纠结多久,反正都这样了,那就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很快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往常这时候被窝里只剩余温,这一次却仍旧暖乎乎的,让她十分满意。

她后知后觉发现,整个人被笼罩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一只温热的大手搭在腰际,正源源不断地散发着热意。

“醒了?那就起来吧!”

清冷的声音,此时微微有些沙哑,在花容耳边响起。

她立刻从云栖梧怀里钻出来,下意识低头看——好在穿着中衣,且十分的严实,不该露的半点儿没有露出来,这才放下心来。

云栖梧有些无奈,这会儿才紧张,会不会太晚了?

“我,我就是一时不太习惯。”

花容从床上跳下来,同他解释道,当然,这种不习惯只是心理上的。至于身体,恐怕已经习惯的不能再习惯了。

“容容……”

云栖梧看着她青丝垂肩,脂粉未施,比梳起发髻的时候看着更小,再度叹了口气。

小狐狸的年龄,还是小了一些,没有准备好也有情可原。

“什么?”

花容一边拿衣服,边紧张地回头问道。

“不要光着脚,把鞋子穿上。”

地上铺了厚厚的毯子,她一双小脚莹白可爱,掩映在皮毛之间,只露出一小节骨感的脚踝。

“我不冷。”

花容笑着道,踩在厚软的毯子上,反而十分的舒服。

“乖,去把鞋穿上。”

云栖梧眼神暗了一下,温声道。

“哦。”

花容不明所以,还是趿拉着鞋子到屏风后面换衣服。却见这人的目光仍旧落在她脚踝处,脑子里忽然轰的一下——这人,该不会在想什么不好的东西吧?

等换好衣服,从屏风后面出来,云栖梧已经不在屋里了,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杏儿端着盥洗用具进来,有些惊奇地道:“难得姑爷也起晚了,刚刚才出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花容心不在焉地道,偶尔起晚一次,也没有什么吧?

杏儿愣了一下,这一句,好像不能这么用吧?

接下来,一个早上花容都在走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唇角含笑,眼睛里也带着笑意,难道是昨晚上做了什么好梦?

“姑娘,今早县令夫人派人来,说是建作坊的地方已经找好了,还请了风水师看过,就在城郊西北四五里的地方。那里有好几家花圃,姑娘到时候一问卫老伯,周围的人都知道。”

杏儿见她终于回神,便梳头边道。

“她也太慎重了,既如此,吃完饭咱们也去看看吧!”

花容好笑道,风水一说,她一向觉得玄乎的很。

吃早饭的时候,花容还没开口,心月就拿着回帖进来了。

“老爷,朱举人昨晚提前回来了,一早就让人送了回帖过来。”

云栖梧打开一看,无非是欢迎他到府上,蓬荜生辉云云……

“这样啊,那你去拜访朱举人,我和杏儿去看看青岚选了什么地方。”

花容喝完汤,拿起一个水晶包不紧不慢的吃起来。

“对了,一会儿我让心月到库里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字画之类。总不能,空着手去!”

云栖梧本想同她一起去,可朱举人这里,既然有求于人,自然不能让人家等着。

是以,最后还是独自去了朱举人府上。

花容坐在马车里,看着街上挤挤攘攘的小摊贩,这上元节还没到,已经早早开始卖花灯卖汤圆,城里的高跷社啊舞狮社的也敲锣打鼓开始彩排。

好不容易出了城,马夫立刻吆喝一声,驾着马车朝城西奔去。

奔出四五里,果然陆陆续续看到几家花圃,都不十分大,却都设了暖棚,大抵是种植了不同时令的花。等到上元佳节,这些花自然能让花农们大赚一笔。

问到了作坊所在,又走了一里多地,便看到一处庄子,大倒是挺大,就是看着十分的荒废。

花容上前敲了门,就见一个老头儿伛偻着身子走出来,声音苍老:“你们找谁?”

“我们和前几日那位夫人是一起的,今日特地来看一看庄子。”

花容站在阶下,大声同她解释道。看这老人侧着耳朵的样子,应该是有些耳背。

“进来吧!”

门吱呀一声开了,老人侧身让到一旁,让花容两人进去。

外面看着破败,里面也真的十分破败,偌大的庄子,只有几间房,一半是土坯一半是青砖,一条黄狗拴在树下,看到人立刻汪汪地叫起来。

“大黄!”

老人冲着大黄狗喊了一声,那黄狗本来凶相毕露,竟然一下子温顺地趴在了地上,小声哼叫着。

“卫老伯,这里就您一个人么?”

花容瞥见两课树中间系着粗绳,上面晾晒着几件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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