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六国相>第一百八十三章 放弃封地
一个国家,其实有着特殊的影响,这个影响可大可小,主要是看如何封君,是否有封地,封地又如何处理。

封地会导致弱国,这个赵帆知道,所以,他现在并不想接受那五座城池的封地。

当即,赵帆也是找到了蔺相如还有赵胜,商议此事,他道:“假相大人,胜弟,我思虑了许久,觉得王兄给我的封地,不可接受。”

闻言,两人顿时一惊,皆是一脸疑惑。

“封地会导致弱国,当年先王因为宠爱公子章,欲将大赵一分为二,将中山和代地赐给前者,这种行为,大家都知道不可取,而如今的封君和封地,其实跟这个意义差不多,都是一个意思,只是没那般严重而已。”

两人点了点头,此事他们也知道,因为当年赵武灵王曾与群臣商议过此事,不过没有得到大家的赞同而已。

“我身为赵国公子,武成君,当率先做出表率,所以武成君的爵位和封号可以接受,不过封地却是不能要。”赵帆接着道。

这是他思虑了很久的事,想来想去,他还是觉得,封地不能接受,这种不好的制度,应该要拔除,他现在正在准备新法,所以必须率先做出表率。

封君的权力太大,张仪西游于秦,曾与昭文君在其封地相见。《孟子.尽心》篇也记述了齐王之子在范地接待孟子,范地为齐王之子封邑。魏公子无忌曾对魏王讲,安陵氏在其封地得罪王的使者,这也从侧面说明安陵君就封。

封君能不能世袭呢?这其中又有两个问题,一是封地能否世袭,一是封号能否世袭。这两个问题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

在传统与习惯上,受封者除因政治原因被剥夺之外,不仅可以终生领有封地,还可以传诸后世。请看如下材料:

蔡泽劝应侯如能功成身退,就可以“长为应侯,世世称孤”。鲁连劝燕将降齐则可以“裂地定封,富比陶(穰侯)、卫(商君),世世称孤寡,与齐久存”。冯亭要以韩之上党降赵,赵孝成王使赵胜告诉冯亭曰:“以万户都三封太守,千户都三封县令,皆世世为侯。”“世世称孤”、“世世为侯”之说反映了封地可以传诸后世。

证明封地可以长期占有或传世的,还有当时流行的“定身封”的说法。所谓定身封是指封君功成名就或年事已高之时,为终身生计选一个好地盘作为自己的封地。一说客对赵奉阳君说:“君之春秋高矣,而封地不定,不可不熟图也。”秦之穰侯也有选择“定身封”之议。

从触龙说赵太后的议论中也可看到世袭现象。触龙问赵太后:“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主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

曰:“无有。”

曰:“微独赵,诸侯有在者乎?”

曰:“老妇不闻也。”

这段对话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说明封君(侯)没有传到三世以上的;另一方面,又说明封君传世的现象依然存在,只是不能长久而已。从目前保存的史料看,有关传世的记载很少,但亦有数条。魏之安陵君受封魏襄王,一直传到秦灭魏。赵平原君死后,“子孙代,后竟与赵俱亡”于秦。乐羊为魏文侯将,有功封于灵寿,乐羊死,葬于灵寿,其“子孙因家焉”。楚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看来封地也是可以世袭的。

总合以上几方面的材料,可以说,从制度与传统上说,封地是可以传世的。至于能不能传世,还有政治上的多种因素。至少制度上没有不可世袭的规定。

封君能否自行转让土地,未有明证,但有一例颇可注意。楚昭阳曾提议“以数倍之地易薛”。孟尝君出于其他原因虽未答应昭阳的要求,不过这件事透露了一点消息,孟尝君是有权进行交换的,否则昭阳就不可能有这样的提议。

关于封号能否继承的问题,除了魏国安陵君为世袭之证外,未见其他例证。不过可以把封号变为氏号,如国子曰:“秦破马服君之师,围邯郸。”国子所说的马服君并不是指赵奢,而是赵奢之子赵括。赵原封赵奢为马服君,国以为氏,故赵括亦可称为马服君。

封君对此地具有相对读力的行**和领有权,从而也具有相应的经济权。

封君有征收封邑内的赋税权。封君所收的租税在史书上有不同的名称。如“孟尝君相齐,其舍人魏子为孟尝君收邑入”。这种“邑入”,《史记》索隐解释为:“收其国之租税。”封地的赋税由封君或封君委派官吏收取,而不要经国家官吏收取后转交封君。

租税除交纳粮食以外,也有收金的情况。《庄子.外物》篇就记有监河侯的一段话,其中言到:“我将得邑金”,这里的“邑金”,显然是征收货币。

封君占有都市时还有征收城市中工商税的特权。韩非说:“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籍)城市;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籍”是征税的意思,“籍城市”,就是指征收城市的手工业和商业税。秦的穰侯、泾阳君、高陵君和华阳君所以会“私家富重于王室”,与他们取得陶、宛、邓等大商业城市作为封邑有直接的关系。

封君对封户的剥削还表现在无偿征发劳役,如筑城、守城、服兵役等等。但总的看来,封邑内的徭役、赋税可能轻于国家。韩非曾经指出过:“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如果国家的租税和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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