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子走近,他故意提高了音调感叹道:“好诗啊,好诗!究竟是哪个才貌双全的绝世美女,才能写出这么优美的诗句呢?要是能和她见一面真是三生有幸呀!”
“可惜它的作者并不想见到你。”女子抿起嘴唇,云淡风轻的笑道。“首先,严格来说这是词,而不是诗。其次……你难道不觉得,背靠着宝马轿车吟诗颂词很可笑吗?”
男子张了张嘴吧,却一时无语,为了求得这位美女的欢心,他可是下大了力气的。
这名女子是他的同事,是局里新来的实习女警,她有一个和她的外貌同样美丽的名字——锦瑟,杜锦瑟。
荆南霜惨死的当天,张清林将钟元安和酒店经理带回局里的时候,迎接他的那个女警就是杜锦瑟。
因为是实习期,而且大家都知道她家庭背景雄厚,来这里根本就是混日子的,所以尽管她想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局里的每个人却都不肯让她参与。
杜锦瑟的到来,让局里顿时活跃了很多,尤其是像他这种至今单身的小伙子们,更是两眼放光,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斗志。很多人都用出了浑身解数,希望能得到这位警花同事的芳心。
而他,法医刘俊明,就是其中最积极最活跃的一个。
从当初第一眼见到锦瑟开始,他就心猿意马的相信——这就是他的女神,他一定要追到她!
杜锦瑟喜欢白色,于是他这个从不买白色衣服的人,特意穿上了雪白的运动装。
杜锦瑟平时喜欢舞文弄墨,尤其喜欢写一些诗词,于是他这个每天和死人尸体亲密会面,而对诗一窍不通的法医,愣是硬着头皮搜罗来她写过的诗词,然后像背警察条例那样背的滚瓜烂熟。
他本想着自己这样能改变一下在锦瑟心目中的形象,可惜现在看来……
他无言以对气恼着的时候,杜锦瑟已经自顾自的从他身边走过去了。
“锦瑟!晚上一块吃饭呀!”
刘俊明回过神来,急忙追上去喊道。
在心仪的女孩面前紧张莫名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在他那辆引以为傲的宝马轿车上,此刻已然多了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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