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故事,却从来没写过他。我说我从来不写发生着的事,等到咱们什么时候翻篇儿了,我就写你。他说那还是不要把我写在故事里了吧,我更愿意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我问他写在哪里呢,他说,很多地方吧,比如说去朋友的婚礼签到,我们家的户口本,买房子的合同,小孩的家长签名。
说这些的时候,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喝多了,两个人都醉醺醺的,吐过几次,接吻都显得恶心,互相勾着对方走在大街上,路灯一盏盏从我们头顶掠过,没觉得有多爱,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刻幻觉,觉得对方邋遢肮脏很不完美,却可以这样勾肩搭背,一直走下去。
不想细数他是我第几个男朋友,只记得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是分手低潮期,工作也不顺心,新来的主管把大家都搞得焦头烂额,吵了两句直接辞职了y,对于都市人来说,正常不过。也不知道有几个姑娘会懦弱得和我一样,坐在咖啡厅的沙发上大哭。那段时间他的境遇也不好,去哪都叼着一根烟,说话含糊不清。他和朋友走进来,看我咬着吸管哭得直抽抽,很自然地把吸管从我嘴里扯出来,说出了跟我讲的第一个道理:哭的时候就别喝东西了,容易呛死。我觉得他挺无聊的,没想过会爱他一阵子。
我哭着回击他:说话的时候就别叼着烟了,你说什么别人听不清。之后又把吸管塞进嘴里。
以前没交过穷酸成这样的男朋友,也没潦倒成这样过。我们两个拿着三张卡,把里面的零头刷光,买了两瓶啤酒、几根碎碎冰,跟喝白酒似的,小口嘬着喝,耗一晚上,坐在露台上抬头看星星,被蚊子咬了一身包,还觉得挺高中生挺浪漫的。他向着天上胡乱一指,说那是北斗七星。我很震惊,不知道sh原来还能看到北斗七星。
我问勺子把指着的真是北边吗,他煞有介事地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一番,说是。后来我下楼看路牌,发现那根本不是北边,再质问他,他傻笑着挠着头,说那就是勺子口指着的方向是北边。
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北斗七星的原理,只是明白了他是一个路痴。他的路痴症状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一次我们过个好长的马路,有两个红绿灯那种,我们过了一个红绿灯,在安全岛等第二个红灯,聊了两句天,转了个身,他一抬头,义无反顾地朝着来时的路走回去了。本来我也是一个路痴,认识了他之后,激发出了无限潜能,现在变成一个人肉gps,指导朋友认路都能明确到“路口向左走第五棵大树向右转就能找到那个大肠面的店了”这种程度。
后来发现他不仅仅是路痴,而且居然比我更找不到东西。以前我一天的主要内容就是找东西,和他一起生活,多了一项内容,帮他找东西。我多希望他每只左脚的袜子配一部手机,右脚的配一部呼机。
我常常为此苦恼,觉得自己跟了一个傻x。不过他也会记得一些事情,比如记得给阳台上的小植物浇水,每次自己吃到什么好吃的会记得买一份带回来给我,记得在我哭的时候,千万别说什么励志的话,只要不分原则不分立场地骂我正在骂的东西。
有一次,他站在桌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和碰我的桌角交涉了半个小时。我蹲在地上揉着乌青想,这样也挺好的。我的男朋友是个大笨蛋,除了爱我,什么都不会。
和他在一起,我才知道没钱应该怎么泡妞。他带我去公园划船,在水果摊买一个柚子,让老板切好,带到船上,把船划到湖中央,一边吃着柚子,一边看岸上的人,猜测他们的故事。
他很能讲故事的,一讲讲上一天,总能让一张船票发挥最大的价值。坐到夕阳西下,看到有老爷爷老奶奶从岸边走过,根本没像故事里那样,手牵手爱得感人肺腑,反而是吵吵闹闹的,用sh话埋怨对方只顾着看股票,没有早一点动身去超市抢到廉价的鸡蛋,之后他们发现我们在看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压低了声音。
他跟我说,别看了,人家很尴尬的。我回头看他,他说我们做一点更尴尬的事,然后他吻了我。第一次接吻,是柚子味的,导致了这段恋爱平淡清新,像是夏天的某种水果,但摆在那里,也注定过期。
我们也经常吵架,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几乎都是他装小狗来求饶,有时候也要嘴上占占便宜。有一次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直到王菲和李亚鹏离婚的消息爆出,我们俩震惊地看着娱乐新闻,瞬间豁然开朗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嗯,你比亚鹏强。他客套地回答,你不比王菲差。我说,这怎么能比,人家是天后。他冷笑一声说,你是《后天》。
我们最大的共同语言是电影。我从九岁起就梦想拍电影,而他呢,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导演,拍了一堆不入流的广告和mv,还要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色盲的事实。他拍的某条广告被安排在电影开始前播,我们也煞有介事地买票去欣赏他那条一闪而过的广告,激动得好像自己的作品上了院线一样。很可惜,他的广告被分配的那部电影是《巴拉拉小魔仙》,身后坐了一大群挥舞着仙女棒的小女孩,电影中间笑声和哭声夹杂在一起。
电影好像上映了没几天就下档了,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和一群穿公主裙的小女孩分享了这个秘密。
我们最爱的娱乐活动就是团购电影票去看电影。我们拖着手去看了很多电影,看《少年pi的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