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码左右。”
“在大门附近,应该可以找到痕迹吧?”
“遗憾的是大门旁的路是铺了石子的。”
“那么,大路上有痕迹吗?”
“大路全踩成了烂泥。”
“真遗憾!那么草上的足迹是进来的还是出去的呢?”
“不太好说。因为足迹的方向很不明显。”
“脚印大不大?”
“看不清。”
福尔摩斯显得很不耐烦,“天一直下着大雨,并刮着狂风,”他说,“估计现在那些足迹比我那羊皮纸上的文字还难辨认了。算了,算了,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在你确定什么都找不出之后,霍普金斯,你做了些什么?”
“我想我确定了许多事,福尔摩斯先生。首先我确定有人从外面很谨慎地进了屋子。于是我检查了走廊,走廊上垫了草垫,因此没有任何足印。我又到了书房。书房里家具很少,最大的一件东西是一个大书桌连着一个钉死的柜子。这个柜子有两排抽屉,中间是个小橱,抽屉是开的,但小橱部分锁着。抽屉似乎一直是开的,里面没什么值钱东西。小橱里有一些重要文件,但是没有被企图撬开的痕迹,而且教授肯定没有遗失东西,因此能确定没有偷盗发生。
“现在我要说到那年轻人的尸体了。他被发现时就倒在柜子的左边,就是草图上标明的地方。伤口在颈部右侧,由后而前,因此几乎不可能是他自己弄的。”
“除非他自己刚好摔在了刀上。”福尔摩斯说。
“一点不错。我也有过这个想法。可问题是我们发现刀子离尸体有几英尺远,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当然,死者的遗言也可证明想法不成立。另外,还有一件最重要的证据握在死者的手中。”
霍普金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纸包。他打开纸包,取出一副金边夹鼻眼镜,眼镜一端垂下一条断成两截的黑丝带。他补充道,“史密斯的视力极好,这副眼镜毫无疑问是从凶手的脸上摘夺下来的。”
福尔摩斯把眼镜拿在手上,饶有兴趣又非常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把眼镜架在自己的鼻梁上,试着看东西,又走近窗户往街道上看,然后又在灯光下极其仔细地查看这副眼镜。最后,他咯咯地笑了起来,坐在桌旁,拿了一张纸,写了几行字,扔给对面的霍普金斯。
“这是我对你能做的最大帮助了,”他说道,“也许能证明是有用的。”
面露惊讶的霍普金斯大声读出这张便条上的内容:
通缉一位举止文雅、穿着体面、有贵族气质的妇女。这个女人鼻子宽大,两眼距离近,前额有皱纹,面容呆滞,可能肩背有点佝偻。并且有迹象可以表明,她最近几个月里至少去过两次眼镜店。由于她眼镜度数很深,眼镜店又不多,追踪她并不难。
霍普金斯面露惊异神色,我的表情里一定也露出同样的神色,福尔摩斯脸上浮出一丝微笑,“我的这些推论很简单,”他说道,“根据对眼镜的观察作推论比任何其他东西都容易,何况还是这么一副非凡的眼镜。根据死者的遗言和眼镜的特点,我推断出眼镜属于一个女人。至于说她举止文雅、穿着体面,是因为这副镜片装在纯金框子里,假如一个戴金边眼镜的女人服饰却很邋遢,那是不可想象的。你能看到,这副眼镜架鼻子的两个支架距离很宽,说明这位女士的鼻梁靠眼睛的位置很宽。这种鼻子一般是又短又宽大,不过也有很多例外,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不能武断,也不能坚持自己的描述。我自己脸形狭长,可这副眼镜的瞳距还是嫌太窄,可见这个女人两眼的距离相当近。华生,你看得出这副镜片凹陷得厉害吧?说明度数一定很深。一个女人一辈子都眯着眼睛看东西,必然在容貌上留下特征,可以表现在前额、眼皮和肩膀等方面。”
“是的,”我说,“我能理解你的每一句话。但是,我必须承认,我不能理解你是怎样得出她去过两次眼镜店这个结论的。”
福尔摩斯把眼镜拿在手中,“你们可以看到,眼镜的夹子衬着小软木片,以缓解鼻子上的压力。这块软木褪了色,而且有轻微的磨损,而另一块却是新的。显然,有一块软木掉了,并且换了一块新的。我认为这块旧软木装上也不会超过几个月。这两块软木完全相同,所以我推测,这位女士又去了同一家眼镜店。”
“天啊!真是妙极了!”霍普金斯满脸敬佩地说,“所有证据全在我手中,但却一无所知,我真是太笨了!不过,我本来是想去伦敦各家眼镜店的。”
“你应该去。此外,关于这件案子,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的吗?”
“没有了,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也许你知道的要比我还多些。凡是在乡村大道上或是火车站上出现的陌生人,我们全都盘查过。我们没有得到什么线索。
令人不解的是这件谋杀案的目的,谁也说不清杀人的动机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