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77章 银斑马(3)
让人感到不适,但还是可以觉察出来的。如果把麻醉药拌入平常的饭菜中,吃的人肯定会发现,可能就不吃了。咖喱这种调料刚好能去掉麻醉药的味道。而我们不太可能这样假设,菲茨罗伊·辛普森他一个陌生人,怎么会知道驯马师家那天的晚饭是咖喱呢?如果再假设他当晚碰巧带了麻醉药来,咖喱羊肉正好去除了麻醉药的味道,这未免也太巧合了吧?简直不可思议!因此,我们把辛普森从本案中排除,从而把注意力集中在史特莱和他妻子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安排晚饭做咖喱羊肉。麻醉药是给小马倌盛好饭之后加进去的,因为其他人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中毒。那么,他俩是谁背着女仆,往饭菜里下毒了呢?

“解决这个问题前,我注意到了狗不出声这一重要信息,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必然引发出其他一些推论来。我从辛普森事件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一声不叫,当然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也不会被惊醒。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是约翰·史特莱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的。那么目的何在?显然,是不怀好意的,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自己的小马倌?可是,我一时半会儿想不出原因。以前有过一些案例,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压在自己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赢钱,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比赛,有时他们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在检查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后能有结论。果然不出我所料真发现。你们应该还记得在死者手中的那把奇特小刀吧?凡是正常人都不会拿那种小刀当武器。华生大夫告诉过我们,那是把手术刀,是用来做精密的外科手术的。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在赛马上有丰富的经验吧?该知道在马腿上划个小口子是根本看不出来的,然后将刀刃在里面的肌腱上划一下,马就会感到僵疼,跑起来步伐不稳。人们会认为这属于训练过度,或者是有一点风湿痛,一桩肮脏的阴谋便瞒天过海了。”

“这个坏蛋!这个恶棍!”上校大声嚷起来。

“我们已经了解史特莱把马牵到沼地去的目的。可是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一定会高声嘶鸣,自然会惊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人。所以绝对需要在野外干这个勾当。”

“我真是瞎了眼!怪不得他需要用蜡烛和火柴。”上校恍然大悟。

“你想得很对,上校。我在看过死者遗物后,非常幸运地发现了他犯罪的方法,甚至于连他的犯罪动机我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阅历丰富的人,我们通常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而不会把别人的账单放入自己的口袋。我初步判断,史特莱过着重婚的生活,并且有另一处宅子。从账单上我看到案中有一个非常能挥霍钱财的女人,即使一个慷慨大方的人,也不一定会花那么多钱给一个女人买一件衣服。我也曾向史特莱太太问及此事,她显然是一无所知的,这让我很满意,这就表明她和这件事没有关系。我想到了去找服饰商,因此我记下了账单上的地址,并且带上了史特莱的一张照片。也许会很容易地解决这位神秘的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起,案情就很清楚了。史特莱把马牵到一个洼地,在那里点起蜡烛,烛光是不会被人看见的。在辛普森逃离时把领带丢了,史特莱捡到了——或许他想用来固定马腿。一到洼地,他就跑到马的后面,划着了火柴。但马因为突然的亮光受到了惊吓,出于动物的本能感到有人要加害于它,猛地撒腿就跑,一个铁蹄正好踢中史特莱的额头。在这之前,他不顾下着大雨已经脱掉了大衣,以便去完成他的活儿。因此,在他倒地时,手里的小刀在大腿上划了一道又深又长的刀痕。我讲清楚了吗?”

“太精彩了!”上校称赞道。“你也太神奇了!就好像你亲眼看见似的。”

“最后一个推测,我承认,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推测。我想,像史特莱这样一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不可能不经操练就进行割筋手术。那他用什么练手呢?我后来看见了羊,于是我问了一个问题,小马倌的回答证实了我的猜测,这让我也大吃一惊。

“回伦敦后,我拜访了女装店的老板,他认出史特莱就是那个化名为威廉·德比希尔的大客户。他有一个追求时髦的妻子,特别喜欢华丽的服饰。我毫不怀疑,是这个女人让他债务缠身,并使他萌生恶念。”

“你说得很清楚,但有一个问题例外,”上校喊道,“我的马在哪里找到的?”

“啊,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宽容。

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们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吸烟,上校,我很高兴把其他一些细节讲给你听,我相信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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