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点此承包本书>第30章 赛诗会

###梦境###

大雪纷飞。

街道两旁的屋顶上堆叠着层层白雪,檐下挂着冰棱。青石板上的积雪被扫到两旁堆成连绵的小山,脚下却还有薄薄的新雪。

林绍安刚刚买了一沓新纸回来,脚步匆匆走在路上。冷不丁旁边的雪堆倒了一片下来,林绍安吓了一跳,停下了脚步。

一团巴掌大小的白色球状生物随着散落的白雪一同滚落在地,骨碌骨碌地直撞上林绍安的脚踝,这才啪嗒一下往后躺倒,露出一片白茫茫的腹部绒毛。

“这是……狐狸?”

林绍安有些犹豫地看着地上的小东西,就见后者一个激灵从地上翻了过来,抬起毛茸茸的小脑袋也望了过去。不知是不是错觉,林绍安总觉得那只狐狸的眼神很是古怪,带着一种毫无由来的亲近和……慈爱?

向来不亲近动物的林绍安在和步慕的对视中败下阵来,他将怀中的宣纸拢了拢,腾出一只手小心翼翼地将步慕从地上托起,不远不近地就这么让步慕腾在半空中回了家。

说是家,其实也不尽然。

林绍安本是边陲小城的农户人家之子,天资聪颖,年少知事。他的爹娘从他小时候起小就辛苦劳作,用家中不多的钱财送他去读书,他也争气,十六岁成了秀才,十九岁便中了举人。边陲的几个小镇都知道他们林家出了个小神童。

如今林绍安二十一岁,再过个小半年,便能参加会试。由于他有了功名在身,也有不少人给他们家送来一些钱财,林绍安为了准备会试,便带了那些银两物什来了大庆朝的都城燕京住了下来。

一个院落,两间矮房,便是林绍安在这燕京的落脚之处。

两个月后……

“慕慕,你等等,别跑!”

白色的身影从墙角处一闪而逝,灵巧地跑上墙壁,回身一跃“扑通”一声落入了浴桶之中。林绍安措不及防之下被溅了一身水,他无奈地站在原地,一旦做出要走近的动作,步慕便甩甩尾巴泼出更多的水。

林绍安也不恼他,只是眼巴巴的看着,表情满是失落。

步慕慢条斯理的在水中挥舞着小短腿沉浮,时不时回头梳理一下自己身上的毛发。

两人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林绍安从一开始经常性的对着步慕手足无措,如今已经进化成了超级保姆。一人一狐同吃同住同睡,感情急剧升温。

只是有一点,就是这只狐狸无论如何都不让林绍安帮它洗澡,这让已经开始喜欢小狐狸的林绍安觉得很是怅然。

又是一个没人打扰的澡洗完,步慕将两只爪子搭到木桶边缘,顶着一身湿漉漉的软毛等着林绍安过来。

干燥的软布包裹住步慕探出水面的上半身,林绍安稍微使力便将步慕整个提了起来,用布裹住抱在胸前。相对于初遇时步慕只有一个巴掌大的身体,此时他已经长到了小臂那么长,被团起来鼓鼓囊囊的一坨,让林绍安抱起来很有满足感。

来到书房,步慕嗖的一下从他怀里窜了出去,相当熟练的抖了抖毛,然后大喇喇地在书桌一侧林绍安专门为他铺置的软垫上趴下。

林绍安帮他简单擦了擦毛,随后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取出书本开始温习,反而也跟着趴在了桌上,把脸凑到了步慕那尖尖的鼻子之前。

“慕慕,明日便是会试之前的赛诗会了,听说这次是由王爷亲自主持大局,能拔得头筹的,想必能入了王爷的眼,讨得个好官位。”

步慕不感兴趣的眨了眨眼,诗会什么的,拔得头筹的当然必须是自家主角。他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翻了个身。

林绍安却丝毫没有被步慕敷衍的态度影响,反而露出一个憧憬的笑脸,抬手揉了揉步慕柔软的皮毛。

“你知道吗,大庆朝如今能有这番盛世,全要归功于天子。当今天子是个明君,律法严明、勤政不怠、不近女色。而王爷也是极为优秀的,明事理,知进退,辅佐圣上创下了今天大庆的繁荣。若是能在这样的人手下做事,为大庆的盛世添砖加瓦,哪怕不能青史留名,我也死而无憾了。”

听到林绍安这番话,步慕微微一愣,接着便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

他抬头蹭了蹭林绍安的脸,心道:主角这么单蠢,果然还是要靠机智的步慕慕来帮衬才能一路爽下去啊……

林绍安不明所以地感受到脸侧毛茸茸的触感,对于步慕突如其来的亲近显得有些受宠若惊,半分也不知道自家狐狸正在内心孤傲的装-逼。

次日清晨,鸡鸣第三声时。

林绍安和步慕一同在书房里的床榻上醒来。

林绍安整整衣服,将怀里窝成一团的狐狸抖落出来。白色的毛团啪叽一下落到厚厚的棉被上,低吟一声,眼都没睁开便下意识地拱动几下,很快没入被子深处,只剩那条尾巴在外边露出一点点白色的毛尖。

“噗。”林绍安捂住嘴,轻手轻脚的爬下床。这狐狸赖床的样子,不管看几次都让他忍俊不禁。

屋外寒风料峭,二月的天里只有院子里的寒梅还点缀着冬末的苍白。林绍安取下外衫套在身上,将门推开仅容一人出入的缝隙,闪身走了出去。

当他处理好一切再回来时,时间已经过了大半个时辰。推开门,就见步慕正耷拉着脑袋一动不动的坐在床边,两只前爪垂在身前,倒像个人一样。

“慕慕,我们该出发了。”林绍安轻声唤他,想伸手去把他抱起。就见步慕耳朵一抖,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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