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点此承包本书>第30章 赛诗会
手,身子一扭便灵活地跳下了地,踏着步子往外走去。

林绍安在后面跟着他,一直看他按着奇怪的路线在院子里行走,直到走到一棵树前停下,抬头望了望,眼里似乎有些迷茫。

步慕打了个哈欠,这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家里起床刷牙。他刚想回头去找林绍安,就突然感觉自己腾空而起!胡乱的蹬了两下腿,接着便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步慕被带上一辆马车,摇摇晃晃地跟着林绍安一同前往云镜湖赛诗会。

……

冬雪初融,云镜湖的水映着山峦,显出一种奇异的翠蓝色。湖心有一方宽阔的木质平台,由大至小三层,已摆上了不少桌椅酒食。偏东方的台上立着一个飞檐小亭,锦布铺就,华美精致。

步慕三两下登上林绍安的肩头,长尾一勾一圈,便稳稳当当地在他肩上坐下。他一双圆溜溜的黑眸映着碧水蓝天,显出别样的光彩。

林绍安面目清秀,一身书生气质斯文儒雅,再加上肩头毛色雪白的小狐狸,在冬末的暖阳照耀下显得如同画卷般静美。

可偏偏就有人要来破坏气氛。

“林大公子近日过得不错啊,连宠物都养上了。不过如此盛事,怎可携带一只不通灵智的畜牲出场,万一冲撞了哪位举人可怎么了得!你到底是还小,此举莽撞、太莽撞。”蓝袍的书生摇了摇手中扇子,一番装模做样的劝诫,引起了周围不少人的注意。

这位姓杨名兼,是燕京本地人,父亲乃朝中重臣。对于这些小地方来的书生,他向来是不大看得起的。偏偏林绍安在才气乃至风评上处处压他一头,这让他觉得面上无光,故而处处挤兑。

林绍安微微皱眉。若是平常,他根本不会与这种无聊之人多言,只是既然牵涉到慕慕,他却是有些担心慕慕太聪明,会因为这话不高兴了。

思及此,林绍安抬手抚了抚步慕的脊背,朗声道:“此狐姓林,名慕,乃是我偶然结识的友人。杨公子一番话多有失礼之处,恐怕还得给我这朋友道声歉。”

杨兼一愣,随即给他气笑了,“你让我给一只畜牲道歉?!”

话音刚落,他便觉心头一跳,仿佛有一股阴冷的气息从背后爬了上来。杨兼抬眼一看,就见林绍安肩头的狐狸直直地盯着自己,黝黑的黑眸里似有红光一闪而过。

待他再仔细去看,那里面又只剩下倒映着的湖光山色。温暖的阳光带着些微的热度洒在身上,仿佛刚刚诡异的感觉只是幻觉。

杨兼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回过神来,反而笑着走上前了几步,调笑道:“不过是只臭狐狸,还林慕,莫不是还入了你林家族谱吧?说起来,林举人如今二十又一还未娶妻生子,这是把狐狸当儿子养了?若是这样,我倒确实是要道声歉了,真是不好意思了,小狐狸。”

“呜吼……”步慕喉咙里翻滚着低吼,尖牙一咧便要冲上去!

林绍安眼疾手快,感到脖子上绕着的尾巴微微一动便赶紧把步慕捉下来放到怀里安抚。这里可不能让步慕真的冲出去,不然可就让杨兼抓到机会大做文章了。

杨兼得意地笑了两声,正听到湖边有尖细的嗓音叫着恭迎庆和王爷驾到,连忙敛起衣角过去迎接。

林绍安拧着眉看他走远,这才将步慕放下。

大庆朝的国姓为黎,这位庆和王爷叫黎永清,一直以来在坊间都有着好名声。这是林绍安第一次亲眼见到庆和王爷——紫色厚缎加身,领口袖口有着白色的绒毛滚边。身材颀长,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自有一番风度——他在一众人的簇拥下往东边的飞檐亭落座,也正式宣告了这次赛诗会的开始。

湖上的平台,一边是以观景的栏杆,一边是以休憩的阳棚,中间一方长桌。这些来参加诗会的举人学者们数人为一组,一同到中间观景作诗,再由场中众人评判,最后王爷来选出其中最优秀的作品。

说来简单,但这其中等待的过程不可谓不无趣。步慕对这些半点兴趣也无,再加上出门赶得急,还没吃早饭,他便偷偷地溜到供了吃食的桌边,趁着大家都注意着场中诗会,开始大快朵颐。

黎永清一手撑着下巴,在亭中坐着正觉无聊,余光一瞟就见左侧的桌子角落里,一团白色的生物正扒在一个大盘子边缘,身后毛绒绒的尾巴在空中不自觉地扭来扭去。

“噗。”黎永清一时没忍住便笑出了声。

旁边的侍从连忙上前,“王爷,您有什么吩咐吗?”

扫兴的人,扫兴的话。

黎永清一双桃花眼漫不经心地瞥了侍从一眼,收回了脸上的笑意,淡淡的道:“无事,你退远一点。”

“是!”侍从严肃的点头,从王爷身边,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离他一米远的地方。

“再退‘远’一点。”黎永清加重了远字的发音。

“是!”侍从严肃的点头,从距离王爷一米远的地方,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离他两米远的地方。

黎永清隐晦的翻了个白眼,对那侍从吩咐,“算了,你现在从本王视线里消失。”

“王爷,您把头转过去,下官就从您视线里消失了。”侍从严肃地说道,语气里是满满的真诚。

“……”黎永清转过头去,懒得再理会他。

场上的赛诗会还在继续,黎永清的注意力却被桌角的步慕吸引了过去,目光再没回到场中央。

……

“‘云晴鸥更舞,风逆雁无行’……好,好诗!林举人


状态提示:第30章 赛诗会--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