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明朝好女婿>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甘心,还不算完

相比起先前燕娘唱龙在那首词时满堂彩的情形,眼前却是静得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听得如痴如醉。

曲子词在南北宋朝时已经发展到最顶峰,后人再怎么写,也不过是班门弄斧。就明清文学而言,小说才是其标志性的体裁。涌现出诸如四大名著等大作,涌现出如曹雪芹、施耐庵、罗贯中等小说大家。

纳兰性德能够以诗词与这些巨人并肩,可见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不让宋人。

尤其是这首《采桑子》更是清词中的经典。

经典之所以成其为经典,自有其独特而打动人心的魅力。

大家回头再去看龙在那首词,只觉得浮华轻佻,却是不堪入目了。

而燕娘的歌舞,更是以技巧胜,有卖弄身段色相之嫌。同云卿那如同奔月一样的起舞清影比起来,却是恶俗到叫人无法忍受。

这个龙在偌大名气,其实仔细一想,也就是手熟,能写些华丽的词句罢了,其实他的东西并没有多好,我只要用心,也能写出来的。

几乎在同一刹那,所有人都这么想。

自古文人相轻,那是要看对象的。如苏木刚才这首《采桑子》的高妙境界,大家自然是只有仰望赞叹的份儿。可龙在那样的诗词,却不难达到,不轻时你轻视谁?不轻视你,怎么显出我的本事?

人心就是这么微妙。

正如苏木先前所说的“龙在,今日就让我将你才子的假象戳破吧!”,龙在今天是彻底地从神位上跌落下来了。

……

云卿依旧斜躺在台上,头靠着伸出去的右臂,眼睛里沁着泪水,闪亮地看着旁边的苏木。

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舞艺歌技达到了平生从来没想象过的高度,这也是她一辈子都在追求的境界。

却在这一刻,真实体悟。

任何事物达到极至,那就是近乎于道了。

千古名篇加上云卿的神灵附体般的演绎,苏木虽然早就知道这首《采桑子》是极好的,可现在看来,依旧被深深地迷醉了。

这个舞台好象已经被眼前这个小女人彻底控制了,那身段不就是后世戏剧中的大青衣吗,那云袖,那忧伤的吟唱,不让后世的大师。

……

台下,张老夫人的眼泪流了出来。

张鹤令是个夯货,也识不得这曲的好处,顿时慌了神,叫道:“娘,你怎么了?”

这一声吼,总算让大家从那词中的意境中醒过来,然后就是一片“好!”

张老夫人抹了抹眼角,突然微笑:“真好,真好,天籁之音,真是个好女子啊!孩儿,你的孝心我知道了,这曲子我非常喜欢。”

张侯咧开嘴笑起来:“娘说好,那自然是最好的,这什么楼的,不错,天下第一天下第一!”

叫好声自然包括旁边龙在那一座的人,既然张侯母子都说好,他们自然不会例外。想比起张侯,龙在算个屁。

再说了,人家云卿这首词的质量摆在那里,那是客观事实,你龙在写得臭被比下去了,须怪不得别人。

一时间,赞叹之声不绝于耳,满场都是:“天下第一”的感叹。

到这个时候,在大家心目中,这万花楼的云卿姑娘的光彩已经彻底将燕娘盖过了。

这才是真正的老花魁,实力果然超群!

就连当晚最大的名士李士实有意无意地看了身边的龙在一眼,然后点头:“不错,确实很好,国朝百年,如此佳作却没见过,也不知道这云卿姑娘所唱的《采桑子》是何人所作?”

他这一声感叹,惊醒了众人,于是,就有人大声问:“云卿姑娘,你唱的这首词作者是谁?”

张鹤令:“对对对,谁写的诗,速速报来!”

听到大家这么喊,龙在一张脸变得铁青。

不得不承认,云卿所唱的词实在太美,自己就算再写一辈子,也写不出这种妙手偶得浑然天成的诗句。这样的诗词同技巧无关,乃是天分。

在这种梦笔生花的天赋面前,你连颓丧的余地都没有。

这一刻,他只想拂袖而去,离开这个让自己丢尽面子的地方。

这个时候,台上的云卿这才站起来,朝大家盈盈一福,又朝身边的苏木一施礼,用清脆的声音说道:“回张侯,回各位大人,各位先生的话。妾身刚才所唱的曲子词,乃是保定府秀才苏木苏相公新作。”

……

先前,龙在一桌众人已经从龙公子口中知道云卿唱的是苏木的次,可其他桌上的宾客不知道,自然忍不住要问。

“苏木,不就是最近京城风传的文抄夫吗?”

“这词如此之好,不会是抄的吧?”

“不可能,不可能,前一次龙明卿说他那首词是抄袭,或许还有人相信,毕竟实在是写得好。可今天这词,比起上次,甚至还好上一分。光一首好词,或许还让人心生疑窦。可这一首也是如此之好,就算他要去抄,也不找不到地方抄去。”

“没错,没错,一首好诗词,或许还有沧海遗珠,未能流传于世的可能。可一连两首可能吗?若是我等能写出这样的诗词,早就拿出来示于世人,只用不了多久就能传遍天下,又怎么可能被人忘记?”

……

如此一想,大家都觉得这几人说得有理。

无形中,都觉得苏木抄袭的恶名好象并不像街谈巷议那样,或者,这其中有蹊跷吧?

这些人的议论一字不漏的落到苏木耳朵里,看来,今天的效果是出奇的好,有望洗刷自己身上的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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