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四百七十八章 《BJ一夜》,炸起来!

一曲唱罢,全场陷入短暂的寂静……

震撼!真的很震撼!

对于他们来说,京剧的戏曲唱腔,实在是太神奇了!

讲真,相较于路小苏写给张明宇的那一首《新贵妃醉酒》,从专业性上来说,《牵丝戏》要稍逊一筹。

毕竟是网络歌曲,不管是作词还是作曲,都没有那么的专业。

但无疑,这是一首好歌。

但从国际舞台上来说,这首歌只能算是开场的暖场曲。

距离引爆全场,还差了一些。

哪怕路小苏在大屏幕上放了如此精美的画面。

路小苏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别人介绍。

他除了听了原唱之外,还听了不少的翻唱。之所以听这么多,主要是想听听不同的人唱戏,是什么样的味道。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叫“圈9”的女歌手的演唱。

话说她还是在那一年的《超级女声》的舞台上唱的。

对此,路小苏都愣了一下。

卧槽,16年居然还有《超级女声》???

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出发,路小苏最喜欢这个版本,所以他就去看了那一期的视频。

嗯,这个“圈9”和董冬东一样,是个沉迷于二次元的人。

之前她唱了很多二次元的歌,这次她唱了古风戏曲,评委说:“现在,你从你的世界里走出来了。”

她却回答道:“我要带你们进去看看。”

一个蛮纯粹的女孩。

在她的翻唱版本里,最后自己添加了一段戏曲唱腔,很好听,但和原词其实不是特别搭。

而她添加的那首歌,就是路小苏接下来准备引爆全场的歌曲。

摇滚加戏曲。

——《 in 北京》(又名北京一夜)!

……

……

很快,路小苏与苏灵犀就换下了汉服,穿上了更贴近摇滚风格的衣服。

而叶胖子与小夏也纷纷上台。

看着台上的架子鼓、键盘、贝斯、吉他,不少人都有点懵。

这是……要唱摇滚?

这个来自东方的年轻人,胆子不小啊!

要知道,五位全球慈善大使里,最后一位演唱者就是黑皇后乐队的摇滚主唱。

用华夏的话说,那就是……班门弄斧!

听闻这个年轻人自创了一个叫中国风的流派,虽然我们西方人也听不懂,但至少不会产生比较。

可他唱的是摇滚的话,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拿来和黑皇后乐队相比较。

虽然他还很年轻,但如果差距太大的话,那也是很丢人的事。

摇滚起源于西方,你一个东方的年轻人,凭什么让我们耳目一新?

他们不觉得路小苏有这资格!

怕是要演砸。

西方记者们就静静地看着。

那架势,仿佛是在说:让你皮!怕是要翻水水哦!

路小苏手拿着电吉他,微微挑动了几下琴弦。

在他试音的过程中,叶胖子手拿贝斯,看了看一众西方记者,想着后台里的那个黑皇后乐队的贝斯手,不由撇了撇嘴。

别忘了,我的师父可是有贝斯之神之称的陈同!

当年一把贝斯,击败无数西方贝斯手,在国际大赛夺魁的存在!

叶胖子已经跟他学习一年有余了,他现在的技术,早和以前不同。

舞台还在布置,为了避免观众太过无聊,叶胖子开启了一段疯狂的贝斯!

狂爆的贝斯声席卷全场,让无数人为之一愣,紧跟着热血沸腾起来!

后台,黑皇后乐队的贝斯手不由得挑了一下眉毛。

之前,他看到叶胖子的时候,是不屑一顾的。

一个二百多斤的死胖子,能弹得好贝斯?

但听着这一段的贝斯,他不由严肃了起来。

总感觉这个胖子的技巧很像一个人,但他暂时又想不起来。

原来,华夏也有如此年轻厉害的贝斯手吗?

正当无数人惊讶的时候,舞台终于布置好了。

然后,一众手拿中式古典乐器的乐者上台。

如果懂戏曲的人可以看出,大多数都是戏曲的配乐乐器!

这个东方的年轻人,到底要做什么?

这还是摇滚吗?

路小苏与叶胖子对曲正式开始。

【 in 北京

我留下许多情

不管你爱与不爱

都是历史的尘埃。】

一开篇,就是戏曲唱腔和摇滚唱腔结合的唱法!

并非完全的唱戏,而是相互结合!

《悟空》便是戏曲与流行的结合唱法。

很多人直接就听懵了。

开口跪!

这还是摇滚吗?这他妈还是摇滚吗?摇滚还能这样唱?

不少人学着唱了下,包括黑皇后乐队的主唱。

他扯着嗓子学了一下,然后不由疯狂的咳嗽起来。

妈的,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我日,这嗓音怎么唱出来的?

学不会啊!怎么都学不会!

这首歌可是很远古的,比《新贵妃醉酒》还要久远的多,算是当年开宗立派级别的神曲。

这还是因为他们听不懂这首歌的词,所以不懂歌词的厉害之处。

这又是一首有故事的歌。

副歌部分,路小苏猛然得拿下了话筒!

他目视全场,抛弃了摇滚唱法,用极度高亢的京剧唱腔,直接引爆了全场!

【人说百花地深处,

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

面容安详的老人,

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

收看直播的华夏网友直接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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